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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_能源
    • 发文机关:荣成市人民政府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成文日期:2023-06-14
    • 公开发布日期:2023-06-14
    • 发文字号:荣政发〔2023〕14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

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十五条耕地保护措施的意见

荣政发〔2023〕14号


石岛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围绕“治未病”工作思路,持续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加强耕地保护的十五条措施。

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压紧压实党政主体责任

1.镇街党委、政府是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的责任主体,每年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市自然资源局要足额分解下达全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将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具体图斑、地块、位置。每年根据“军令状”执行情况,实行严格考核、重大问题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压紧压实党政主体责任。

2.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坚持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同抓好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持续梳理汇总相关领域有关线索,从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人防+技防”,实现耕地保护全覆盖

3.健全完善田长工作体系,实行1000余名市、镇、村三级田长和村级网格员“3+1”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在村级耕地集中连片区域设置田长制公示牌,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田间、到地头、到具体责任人,有效发挥各级田长“排头兵、先锋哨”作用。

4.打造耕地保护“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做好与“鲁地云”等场景的对接和融合,充分利用季度卫星遥感执法、月度无人机巡查、每日铁塔高点视频监控“三位一体”协同监管等信息化手段,早发现、早处置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5.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突出严格保护耕地导向,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监测预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的发生,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减少。

三、严格落实“双平衡”,从前端避免发生违法行为

6.严格落实土地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区镇街及有关部门要将合法用地作为项目实施的先决条件,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占用耕地的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坚决落实“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制度,没有土地手续的项目坚决不予上马。市自然资源局要统筹安排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真实有效项目用地需求。

7.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布局,科学处理好农业项目建设与耕地保护关系,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宽进严出”政策。“宽进”,就是要拓宽可恢复耕地途径,优先将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地类作为耕地“进出平衡”的耕地最大潜力来源;“严出”,就是要严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强化设施项目监管,明确设施用地标准、上图入库、监督管理等要求,推进设施农业规范有序发展。

四、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加大违法用地问责力度

8.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局、自然资源局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该追究责任的必须追究责任。

9.制定《荣成市违法违规用地监管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对土地卫片执法、砂石资源整治、耕地保护督察、动态巡查、12345热线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收到的问题,重点对镇村田长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村级网格员履职是否到位进行复盘,坚持“查事查人”相结合,对辖区内耕地保护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较为突出的,对镇街、村居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问题特别突出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查处。

10.推动基层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加强执法查处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升制度建设水平,加大业务指导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土地资源。

五、坚持耕地增量提质,实施耕地综合整治提升

11.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大撂荒耕地整治力度,对具备耕种条件的,立即组织复耕复种;对暂时不具备耕种条件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期分批推进复耕复种。

12.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对残次果园、残次林地地块进行梳理,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意愿强的地块,分期分批推进耕地功能恢复,稳步增加耕地总量,确保年度流入耕地数量大于流出耕地数量。各区镇街对辖区补充耕地项目,要明确管护职责、措施、标准及期限等要求,压实镇、村及土地承包经营者的管护责任。

六、坚持资金精准投放,加大耕地保护投入

13.细化镇街耕地保护考核标准,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杠杆调节作用。优化耕地保护考核机制,引入镇街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非粮化”及“非农化”面积、“田长制”执行情况等考核标准,将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县奖补资金与镇街耕地保护绩效挂钩,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在分配奖补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七、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14.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开展法规宣传活动,市级层面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荣成讲堂、组织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培训;部门层面通过新闻报道、政策宣讲、咨询服务以及以案说法、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等方式,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镇村层面要推动耕地保护法规进镇街、进村居、进企业,以正面典型引路,以反面案例警示,全面提升各级干部及全社会自然资源红线意识。

15.创新工作机制,依托信用平台,将规范用地管理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综合运用考核通报、信用“黑名单”等手段,对保护耕地严格、成效显著的给予适当奖励,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加大惩处曝光力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合力,确保实现常态长效。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