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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820043190273/2026-01122
    • 发布单位:荣成市发改局
    • 内容分类: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2026-03-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荣成市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3:59 来源:荣成市发改局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按照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威发改发〔2025〕273号)要求,市发改局会同财政、教育、人社部门对我市中小学收费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一、《通知》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1.《山东省定价目录》

2.《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

3.《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威发改发〔2025〕273号)。

二、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统一收费项目、明确价格管理方式、确定收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三、与上级政策异同点是什么?

市级政策重点在于明确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市级中小学收费标准,将各区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部下放至各区市制定。荣成市级政策重点在于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四、新旧政策的差异点有哪些?

(一)公办高中学费及公办中小学的住宿费由市级制定调整为区市级制定,价格水平不变。

(二)公办中小学学生装价格改为在现有基准价格基础上确定上下浮动幅度的政府指导价,通过竞争择优方式确定。

(三)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

五、实质内容解读

(一)统一中小学收费项目

中小学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同时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清单管理。1.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等共4项。2.代收费项目包括社会实践活动费、研学实践活动费等共9项。

(二)明确价格管理的方式

公办高中学费由市级定价调整为区市级,此次价格仍执行市级确定的收费标准;城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住宿费由市级定价调整为区市级,此次价格不作调整,仍执行市级确定的收费标准;公办中小学学生装价格将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采用公开竞争、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最终价格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明确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课后服务代收费标准。

(三)理顺公办高中学费标准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执行,此次价格不作调整,即每生每学期800元,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评估认定的特色高中,可按1000元收取学费。

(四)明确了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标准

办义务教育阶段城市住校生每生每学期70元;公办高中住校学生每生每学期250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学期300元。

(五)明确学生装价格浮动幅度

本次学生装费以现行学生装价格为基准价格,按照10%的上下浮动幅度。

(六)明确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

公办及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课后服务费按照现行《荣成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确定的每生每课时3元执行。

(七)加强收费行为规范与监管

公办高中学费和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并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


政策原文: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 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荣成市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