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贺对《荣成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详细的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该《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部署要求,为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司法厅与省工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司〔2024〕28号),确定在我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工作。为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共分六章28条,包括总则、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程序等内容。《办法》明确,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要在立案受理、调查或检查、决定、执法信息公开等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经济影响进行客观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最大程度的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的原则,坚持服务大局、平等保护、依法评估、依法办案,评估时应当注重查办与合理保护并重、服务经济发展与防止选择性执法并重,应对措施于法有据、合法合规。
三、《办法》在评估具体实施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在评估工作具体实施方面,《办法》明确了评估的范围、评估的内容,为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提供了指引。《办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对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等执法决定时,应当重点围绕是否会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严重不可逆后果、是否会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等事项进行分析评估,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评估工作的具体程序,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调查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过程中充分落实经济影响评估,在包容审慎监管中开展柔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