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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司法,公安_安全_司法
    • 发文机关: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成文日期:2024-04-22
    • 公开发布日期:2024-04-22
    • 发文字号:荣政办字〔2024〕4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荣成市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计划的通知

荣政办字〔2024〕4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4年荣成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十九届市政府第49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荣成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荣成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持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完善职能配置,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职能,优化镇(街道)机构设置。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清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2.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基层数据服务平台,加快推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社会生活等领域“无证明”场景打造,不断提升“无证明城市”惠民利企水平。深化政务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通过业务整合、信息共享、流程再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智慧办、免证办和帮办代办能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构建“企业需求+法治服务”保障机制,营造重商护商的良好氛围。深度拓展“荣成市企业一体化服务平台”功能,统筹全市涉企服务资源,增设特色产业服务板块,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优势,实现涉企服务减流程、减材料、减打扰,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体系。持续实施涉企法律服务“十百千”工程,组织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解决更多的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完善上级政策督导落实机制,推动上级政策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效力状态台账和规范性文件失效前提醒机制。每月抽查部门、镇街规范性文件及合同管理落实情况,对管理不规范的单位下发整改意见书,以事后审查倒逼事前事中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适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文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三、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5.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实现档案全流程管理,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编制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抓好目录事项的审查落实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6.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方案》,督促有关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按上级要求配备公职律师,争取做到应设尽设,指导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7.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采取定点或跨镇街派驻、明确责任人等方式,推动市级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切实增强镇街执法力量,足额保障执法队伍用编进人申报计划,提升执法队伍工作质效。(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8.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实行涉企检查月报备制度,针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或多个检查单位,统筹开展联合执法,避免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分级分类监管、非现场监管执法等方式,进一步减少检查频次,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全面落实“两书同达”制度,将行政处罚文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落实情况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两书同达”在行政处罚工作中落地,及时提醒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以信用赋能营商环境优化。(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9.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效能。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问题。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以强有力的监督促执法水平提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规范实施行政处罚,避免出现裁量不当、同案异罚、宽严失度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五、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10.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以应急预案为基础,紧扣实战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和现场指挥一张图。督导各牵头部门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好各级应急预案编修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11.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督促各单位针对本领域灾害风险形势和安全生产态势,统筹制订年度应急演练工作计划,科学筹划应急演练。按照预案操作手册内容及行业风险程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预先设定演练时间、不明确演练脚本的“双盲”演练,进一步提升演练实效。(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12.强化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整合辖区各类资源,结合人口密度、地域风险、产业特点等因素,组织镇街因地制宜采取与林业站、武装部共建,与消防救援站、消防执勤点合建,或依托大型企业联建等形式,分类建设应急救援站,完成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六、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3.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稳步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重点,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信访十条措施和“一案一策、一案一卷”“两见面、双签字”要求,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14.高质量开展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矛盾纠纷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开展“调解助企促发展”活动,做好涉企矛盾纠纷调处。打造“伊心荣和”家事调解品牌,利用女性调解员柔性化解纠纷优势,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及早发现、及时调处。探索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助力商事纠纷诉源治理。(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15.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动态掌握诉讼案件信息,定期开展诉讼案件风险评估。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完善案件审理规则,统一裁量标准、细化办案流程,确保各类行政复议案件“接得住、办得好”。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开展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专项活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16.抓实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突出法院、司法局职能优势,各行政机关协调配合,形成行政争议化解合力。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破产重整、征地拆迁、法律合同等重点工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荣成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强化诉源治理、应诉责任、庭前准备、出庭应诉、裁判履行等工作要求,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导力度。落实行政诉讼庭审观摩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围绕重点领域持续优化主动公开目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更新、咨询服务等工作,不断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同时,全方位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零遗漏、答复零延时”原则,对全市各部门依申请办件进行监督,以信息化促规范化,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18.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深化行政允诺管理,切实解决事前乱允诺、事后不兑现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完善政府采购诚信评价制度,引导各采购主体规范开展采购活动,提升政府采购活动公信力。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中心、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19.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落实《荣成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强化重大合同疑难法律问题论证,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强化合同履行情况监督,及时化解合同争议,确保合同依法依约履行。(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八、加快建设数字政府

20.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对照《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不断夯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一批智慧城市应用场景,稳步开展智慧社区提标扩面行动,不断提高智慧城市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21.强化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持续完善数据资源“汇、治、用”体系,推动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应用,提升基层服务治理能力。拓展“鲁通码”应用场景覆盖范围,不断提升惠民服务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

22.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山东通”行政执法移动检查,不断扩大移动监管覆盖范围,提升执法监管效率,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监管。探索开展执法监管数据应用,结合各部门业务需求,在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领域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对市场营业执照、动物诊疗许可等证照信息进行汇聚,实现证照过期风险预警。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和专业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针对性设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对高风险企业加大抽查力度,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九、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3.构建新时代大普法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和群众法律需求,加强各行业领域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及各重点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年度开展普法场次不少于5000场。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打造“普法+志愿”“普法+信用”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形成各单位齐抓共管的普法大格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24.高效推进法治督察和法治建设考核。将法治督察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内容,明确法治督察重点事项,及时发现部门、单位履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到实处。科学设置法治建设考核内容、标准和方式,提升考核质效,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