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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4:41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和必要性

为深入推进城乡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全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居环境长效化、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荣成市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开展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能够加快补齐我市环境卫生短板,全面提升生活水平、生产能力和生态质量,为奋力建设“深蓝、零碳、精致、幸福”现代化新荣成,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县域范例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

我市城区、镇街驻地、村居内外、国省干道及农村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含网红打卡地、海岸带)等。

三、整治内容

一是城区、镇街驻地环境卫生整治,主要针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沿街商铺、建筑物立面、绿化区域、垃圾分类、建筑工地、基础设施等所有涉及公共环境卫生的内容,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二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主要针对村居内外环境质量、农村水体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管护、河湖沿岸环境治理等内容,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是旅游景区(含网红打卡地、海岸带等)环境卫生整治,主要涉及景区各类设施设备、景区容貌及周边环境卫生等内容,全面提升我市旅游景区景点形象品位。

四、时间安排

从2023年9月开始整治行动,分4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部署宣传阶段(9月15日前)。部署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动员活动,为巩固提升全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营造浓厚氛围。

(二)整治行动阶段(9月15日—10月31日)。各镇街、各单位对照方案主要内容,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排查,逐项梳理,彻底摸清当前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底数,建立台账并进行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回头看”,进一步提高标准,细化工作要求,推动整治行动常态化。

(四)形成长效机制(长期保持),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年总评”,对全市人居环境问题整改质量进行持续考核,严格落实明查暗访、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动态化督查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五、政策解读人

荣成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容环卫科 董立波

联系电话:7561775


政策原文: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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