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荣成市全域人居环境综合
整治方案》的通知
荣政办发〔2023〕23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上级驻荣有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荣成市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十九届市政府第37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荣成市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深入推进城乡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全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居环境长效化、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市相关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城乡环境为统领,按照“城乡一体、全域整治,统筹推进、高标提升”的思路,加快补齐我市环境卫生短板,全面提升生活水平、生产能力和生态质量,为奋力建设“深蓝、零碳、精致、幸福”现代化新荣成,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县域范例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为主要目标,以全领域、全覆盖、全要素为主攻方向,以提高城市综合品质为切入点,以链式思维抓好全域人居环境,扎实推动精致城市由表及里、内外兼修,聚焦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用数据说话、用现场说话、用成效说话,引导全市有效提升城乡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上台阶、出亮点,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重点任务
(一)城区、镇街驻地环境整治任务及要求
1.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整治任务。①合理配置环卫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按照“六无六净”的标准(路面无堆积、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泼撒物、无污泥积水、无灰沙带,路面净、边角净、沟眼净、树穴净、人行道净、花台周围净),认真清理城区、镇街驻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可视范围内垃圾杂物,做到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暴露、无抛撒遗漏。②着力整治道路坑洼、破损、塌陷,确保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畅通、完好,道缘石整齐、无缺损,达到道路养护管理制度要求。③定期擦拭道路周边的标志标识、灯杆线柱、护栏、果皮箱(垃圾箱)、花箱等设施,确保维护良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环卫集团,各区镇街)
2.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整治任务。大力整治乱搭乱建活动板房、占道临时设置摊位、乱堆乱放垃圾杂物等现象,依法拆除平整城区、镇街驻地的废弃大门、围墙、杂物房及残垣断壁,规范整治车辆清洗维修、建材销售、广告制作等占道经营作业的行为,达到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占,车辆清洗维修点无堆放废旧轮胎配件、无工具占道、无污水泥浆油渍,建材经销点等搭建规范,墙体屋面整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各区镇街)
3.农贸市场、沿街商铺整治任务。①着力抓好城区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的环境卫生治理,整治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线缆乱拉、门前乱搭等现象,取缔违规搭建的棚帐、摊点,规范进店经营和用电线路,清除公共区域乱堆货物,彻底改变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②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城区街巷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依法依规治理乱搭乱建、乱拴乱挂、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集中解决摊位和货物乱摆乱放、环境卫生脏乱差、通道不畅、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各区镇街)
4.建筑物立面整治任务。对陈旧、破损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整修,保持其整洁美观,无残墙、断壁。清理规范防盗窗、遮阳棚、空调外机等设施,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消防应急救援及安全疏散。对色彩剥蚀等有碍观瞻的广告牌匾进行整改,确保各类广告牌匾位置设置适当,布置形式、色彩与街景相协调。(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区镇街)
5.机关单位、企业、生活小区整治任务。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域卫生责任制,全面清除单位院落和楼宇内外垃圾、杂物,组织机关干部定期参与城区环境卫生大扫除志愿活动。按照“专业化物业服务为主、属地镇街(社区)兜底领办为辅”的方式开展“美丽小区”创建活动,发动群众共建文明美丽小区,由社区物业或其他管理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住宅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定时清扫清运、保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清理住宅小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现象、整顿违法改扩建行为。(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区镇街)
6.绿化区域环境整治任务。彻底清理绿化带内各类垃圾、死树死枝、动物粪便等,确保绿地卫生整洁。对绿地苗木定期冲洗除尘,保持清洁干净。对道路绿化带、行道树等进行修剪,突出造型和特色。修剪下垂枝、易断枝、分叉枝以及影响交通信号灯、标志牌等交通设施的苗木,消除不安全因素。清理影响植物生长的攀缘植物、铁丝等。园林绿化达到无缺苗、无死枝、无垃圾、无残缺、无尘土的“五无”养护管理标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园林集团,各区镇街)
7.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及收集处理。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垃圾分类投放,落实“三定一督”管理,确保垃圾分类质量和效果。实行定人、定时段、全覆盖垃圾收运,做到日产日清,确保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垃圾收集容器外壁没有积灰、污物,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周边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撒漏和外溢现象。各类环境卫生作业车辆实施密闭化作业,作业结束后车辆表面保持清洁,无积尘、污迹和外吊垃圾现象。城区、镇街驻地餐饮企业不得将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泔水和废弃油脂直接排入下水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商务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环卫集团,各区镇街)
8.城区公共区域厕所整治任务。健全公共区域厕所日常保洁责任制度,实行专人管理,确保采光、通风、供排水、标志均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消杀、除臭设备及措施齐全,日常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卫健局、环卫集团,各区镇街)
9.车辆综合治理整治任务。重点整治机动车没有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随意掉头、出租车随意上下客等违规行为,打击非机动车(含二轮、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等)经销场所销售不合格产品、无牌无证、超员载人、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飞线”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跨越护栏等行为。公共及专用停车场需落实相关管理责任,保持停车场环境卫生整洁,维护机动车停车场内车辆停放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环卫集团、园林集团、城投公司,各区镇街)
10.空中缆线和“飞线”管理整治任务。主次干道、居住小区、工业园区等避免出现架设凌乱、线缆垂落、废弃线杆、私扯乱接、飞线充电等现象。所有线路地上部分做到平整对称、捆扎均匀、标识清晰、色调统一、牢固安全、美观协调。光缆交接箱设置合理,外表干净整洁,无破损、涂鸦,确保空中线缆规范、整齐、设置安全。(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管线单位,各区镇街)
11.建筑工地环境整治任务。①全力开展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治理。落实“6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大门、围挡等设置标准,做到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分类集中堆放、临时用房办公区整齐划一、生活区干净舒适、脚手架和大型起重机械设置安全合理、临边防护符合规范要求。②开展施工现场污染防治。集中治理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污染,督促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完善防尘降尘、垃圾清理和降噪等设备措施,全面消除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③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严格实行密闭化运输,保持车身干净整洁,确保不发生抛撒遗漏、带泥水上路。加强对容易发生建筑垃圾倾倒地点巡查监管,坚决遏制建筑垃圾偷倒、乱倒。严格监控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实现运输车辆密闭运行,运输道路全线保洁,运输线路全程定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各区镇街)
12.基础设施完善相关任务及要求。①桥梁规范化管理。确保城市桥梁标牌、标志齐全、完整;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齐全、完好,无安全隐患;无违规依附桥梁架设的管线、广告牌等设施,城市桥梁安全运行。②照明设施管理。功能照明设施整洁、完好,灯杆、灯具、配电柜等照明设备和器材定期维护,及时排除城市照明设施故障,确保正常运行,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达到100%。③亮化设施管理。亮化设施由设置单位(个人)负责维护,保持功能良好、容貌整洁。亮化灯饰的光源、颜色不得与交通信号灯等特殊用途的灯光相似,其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陈旧以及损坏的,应及时维护、修复或者更换。④公交站台管理。公交站台广告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经常维护,保持画面完好。站台清扫保洁频次不低于一周一次,包括站台设施的污渍和浮沉物洗刷,确保无乱张贴、乱涂写,无擅自悬挂物品,无污渍。⑤垃圾转运站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内部设施齐全完好,无破损,保证正常使用,垃圾不落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定时消杀、除臭,箱体整洁基本无异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园林集团、城投公司、公交集团,各区镇街)
(二)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及要求
13.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厕管员的管理考核,督促村居利用广播、宣传栏、明白纸等方式继续加大对改厕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增强爱护厕具的意识,知晓报抽报修的方法。厕管员要加强巡视管理,厕所出现问题能够及时上报、及时维修。深入开展农村公共厕所清洁行动,抓好300户以上村居公厕的动态保洁工作,完善公共厕所保洁管护长效机制,实现公厕内除臭净味,无积水积便、乱堆放、乱张贴现象,解决公厕周边积存垃圾、堵塞通道等问题,提升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镇街)
14.加强村内日常保洁。保持村居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广场等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落实专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人员,主要道路实现每日一次普扫,确保路面要见本色。对农户房前屋后废旧杂物乱堆乱放,村内生产资料临时堆放,柴草、农机具、建筑废料等随意摆放行为进行大力引导整治,实现杂物堆放规整,保持村庄整洁有序。以村道两旁、背街小巷、民房设施等为重点,清除墙面和其他建筑物上张贴、喷涂的各种非法小广告、废弃广告标语等,进一步规范村内广告行为。对乱拉乱挂、线缆杂乱、废弃杆线、破损表箱等现象重点整治,实现通村入户管线集束有序,有条件的村庄可以进行管线入地改造,使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管线单位,各区镇街)
15.深化“清洁家园·美丽乡村”。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门前四包”(即包卫生整洁、包村容有序、包设施完好、包绿化美观),持续开展农村户内户外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四美”标准(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做到宅院物料工具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整洁,庭院环境干净有序。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带动整治质量全面提升,逐步培养文明行为和文明习惯,共同创建天蓝水绿地净人美的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市妇联、农业农村局,各区镇街)
16.提升村居外围环境质量。确保村居外围山野田地、果园地堰、河塘沟渠等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无树挂、无乱堆乱放、无白色污染及有碍观瞻的废弃物。督促村民开展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秸秆、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清理捡拾活动,对通村公路沿线、进山路、田间地头堆放的废旧农膜、秸秆、尾菜进行集中清理,彻底消除“视觉污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区镇街)
17.提升农村水体治理水平。及时清理村内沟渠池塘等各类水体障碍物、漂浮物,推进沟渠池塘的清淤和生态化治理。制定村规民约,约束群众乱泼乱倒行为,对完成污水治理的村居,加强日常巡视维护,确保排水管道完好,加强对收集池的管理,确保围栏、警示标志等设施完好,能够及时上报抽运,杜绝污水溢流。对于已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结合农村实际条件,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合力,科学采用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充分利用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水体生态功能。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调动群众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积极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文明建设中心、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各区镇街)
18.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收集处理。严格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要求,增强村民生活垃圾前端源头分类意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健全垃圾分类收处体系和运维管护体系,保证日产日清、不积不存,提升垃圾分类处置水平。做好垃圾分类设施管护,垃圾收集和清运设施布放合理,各区域大垃圾桶、户前小型垃圾分类桶摆放整齐、分类规范,无破损,垃圾分类收集房、垃圾桶外观洁净无破损,周边卫生良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镇街)
19.加强高铁沿线、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管护。着力解决国省干道、县乡公路两侧交界及绿化区域、连村路等部位可视范围内白色树挂较多,岔路口、未硬化路口等部位有建筑垃圾、果蔬残余等问题。及时维护更新公路沿线破损陈旧、设置不合理的交通提示牌和标志标线,全面清理、拆除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对公路两边绿化林木进行补缺修整,确保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洁美观。严禁在公路上脱粒、打谷、晒粮,严禁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等障碍物,要保持路面清洁、顺畅。及时疏通道旁排水沟、方便排水,及时修补路肩塌陷和流失,确保路肩完好。牢固树立“三分筑路,七分养护”的思想,做到“建、养、管”并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各区镇街)
20.加大海岸滩涂、河湖沿岸环境治理力度。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防止沿岸生活垃圾、河漂垃圾入海,做好沿海近岸滩涂垃圾保洁作业,达到无生活垃圾、无人畜粪便、无白色污染等。强化海上垃圾治理,以渔船商港为重点,从源头减少渔业垃圾。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健全完善河湖段保洁考评体系,做到专业化清理队伍全覆盖,实现各责任段河道湖面垃圾有专人定时进行清理。重点抓好饮用水水源地、城乡河道沟道水域、岸线周边区域垃圾清理,加大对河道湖内随意倾倒垃圾、偷排污水等行为日常监督检查处罚力度,实现河湖两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确保河湖卫生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海洋发展局、生态文明建设中心、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各区镇街)
(三)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及要求
21.完善景区设施。各类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果皮箱、垃圾箱等达到使用要求的密度,合理布局。建筑物外观清洁、完好,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道路及地面完好。室外公厕清洁,维修及时,运行正常。无脱落、破损、腐蚀的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安全警示牌,做到合理设置、图形规范、维护良好。(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区镇街)
22.加强景区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杂物堆放等有损景区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整治。加大景区景点路面、墙面、水面、湖面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消除景区内“脏、乱、差”现象,着力营造环境优美、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加强停车场、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的卫生监管,整治乱停车辆、乱摆摊点等不良现象。(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各区镇街)
23.加大景区周边整治力度。加大对景区公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规范设置景区公路沿线交通标识标牌,加强周边乡村农家乐监管,全面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坚决杜绝乱搭乱建、乱拉管线、乱挂物品、乱放工具等现象,视野内各类牌匾广告符合要求,无有碍市容市貌现象,全面提升旅游景区景点形象品位。(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住建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各区镇街)
四、实施步骤
从9月中旬开始到年底结束,分4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部署宣传阶段(9月15日前)。制定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进行工作部署,各相关单位、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动员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为巩固提升全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营造浓厚氛围。
(二)整治行动阶段(9月15日—10月31日)。各相关单位、镇街要对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排查,逐项梳理,彻底摸清当前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底数,9月10日前制定巩固提升方案。要边排查边梳理边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些整改难度大、时间较长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实现整治一批、销号一批、提升一批,确保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相关单位、镇街于10月31日前报送本单位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回头看”,进一步提高标准,保持前期取得的成果,在不断总结整治行动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挖掘各类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推动整治行动常态化的有效措施和办法。
(四)形成长效机制(长期保持)。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年总评”的考评办法,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时限,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工作专班每月召开联席会,通报考核情况,研判解决梗阻问题,优化调整监管考评体系。在巩固提升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全面梳理,积极借鉴其他区市的有益经验、有效做法,提高工作成效,彻底走出被动应付、低水平重复的死循环,确保工作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全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改善人居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局。各相关单位、各镇街要结合各自工作需要,成立有关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密切配合。各单位、各镇街要按照整治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落实责任举措、经费投入、人力保障,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涉及问题较为复杂的,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各责任单位既要认真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责任,又要支持配合相关单位、镇街工作,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不断把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向纵深。
(三)加大考核力度。建立综合、专职考核队伍,对全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进行重点管理和考核,对各镇街、各单位存在问题的数量、问题整改质量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落实明查暗访、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动态化督查机制,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两位的,上报市作风专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复盘,并提请市领导约谈。
(四)强化宣传引领。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居民环境整治的主体意识,加大对各种破坏环境、违法违章行为和环境卫生乱象的曝光力度,通过典型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文明素养。加强学校教育宣传,以学生促家庭,形成“小手拉大手”共同保护绿色家园的氛围,不断提升城区特色、改善村庄环境,增强群众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附件:1.荣成市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荣成市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1
荣成市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跃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明君 市委副书记
王曙光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立新 市政协副主席,市场监管局联系日常工作
迟勇猛 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徐海明 石岛管理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殷庆泽 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
董 旭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树岭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非公工委书记,公务员局局长(主持市委编办日常工作)
王伟波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洪波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杰 市社会信用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邹积军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孙艳艳 团市委书记
姜春玲 市妇联主席
殷 波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志刚 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田鲁鹏 市公安局政委
洪 超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景奕 市财政局局长
王华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宏健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樊景涛 市海洋发展局局长
王 涛 市商务局局长
连立峰 市交通局局长
王树恒 市水利局局长
董昭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原 涛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常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宋文礼 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心主任
杨建民 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
张道平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杜敦义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局长
汤洪波 荣成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
各镇镇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王华治兼任工作专班组长。
附件2
荣成市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王华治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唐 明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曲建华 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龙增凯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晓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彬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宁 波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郭 宁 市交通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迟万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副局长
曹凤勇 荣成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
成 员:其他成员单位、各镇街分管负责人及国资中心下属国有企业分管负责人
二、工作专班工作职责
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监督管理、考核制度等;每月召开一次联席调度会议,副组长成员单位通报各自分管领域的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情况,工作专班对各区镇街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及时研判解决各类梗阻问题。
对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每天检查的问题会适时以照片、问题提示单等形式发送至各单位,且明确整改时限,对重点问题检查组重点跟踪、重点调度,确保立即整改,及时销号。每月总体考核结果及问题整改情况以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考核情况统一汇总列入镇街、市直部门及上级驻荣单位月度考核成绩排名,作为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专班办公室人员组成
1.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人员数量50人(目前环卫集团已借调16人,园林集团已借调1人)。其中,城区现场检查14人,镇街现场检查24人,问题汇总派发5人,无人机飞行队3人,每周草拟督办通知及考核成绩核实测算4人。
2.其他办公室工作人员共33人,从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威海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及市属14家国有企业抽调,原则上为年龄40周岁以下男性。
3.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每月负责考核,考核成绩反馈至工作单位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车辆及后勤保障
1.需配备检查车辆8辆,开展镇街相关检查工作(崖头城区检查暂不配备车辆),无人机4台。
2.办公桌椅33组、办公电脑10台、复印打印机2台(其中彩色复印机一台)、档案柜3组。
3.办公地点暂定住建局一楼东。
4.中午至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辖的食堂用餐。
五、过渡期安排
在检查用车、无人机、电脑等办公设施采购期间,人居环境综合检查工作仍按原方式进行检查考核通报;其他部门抽调人员统一安排进行集中业务能力培训,根据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定岗定责,待车辆等设备到位后,立即进入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