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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文机关: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成文日期:2023-04-27
    • 公开发布日期:2023-04-27
    • 发文字号:荣政办字〔2023〕8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领导解读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荣成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荣政办字〔2023〕8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3年荣成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十九届市政府第32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荣成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荣成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持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职能配置,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开展常态化问题核查和清理整顿,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2.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确保事项清单有效性。统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标准,建立覆盖市镇村三级的标准化工作体系,优化“集成办”业务流程,推出更多“一件事”场景。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调整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实现“应减尽减”。推动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抽查有机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级别和类别的企业,开展差异化监管的执法行为。持续深化以信用和风险等级为依据的涉企分级分类监管模式,落实好“首违不罚”“首违轻罚”等柔性执法制度。统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有关部门)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关于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的意见》,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统筹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开展“律企同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对阻碍和影响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予以废止或修改。持续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各有关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和督导,对于应列入规范性文件而没有列入规范性文件管理现象要求相关部门予以整改,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三、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5.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抓好目录事项的审查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提升年活动,扎实推进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22个镇街每年均要上报至少2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按照规定开展合法性审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6.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印发的《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和威海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方案》,加强镇街法律顾问统筹管理,高标准聘任党政一体法律顾问,规范顾问使用制度,畅通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渠道,促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7.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厘清行业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稳妥做好向镇街赋权工作,依法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赋予镇街。建立常态化编制下沉机制,推动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编制资源至镇街。做好执法队伍用编进人计划申报工作,探索采取执法人员定点或跨镇街常驻、明确执法责任人等方式,为镇街执法队伍建设做足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8.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多途径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提升执法质效。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渔船管控、医疗卫生、应急管理、劳动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行政处罚法,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裁量基准制定合法合理,适用准确适当。(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五、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机制

10.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森林防火、自然灾害救助、防汛抗旱、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编修进度,建立健全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体系。推动镇街、部门启动本辖区、本部门应急预案编修,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森林火灾预警手段,及时发布高火险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11.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有关规定,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按照单项与综合、桌面与实战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制定2023年市级应急演练计划,加强应急演练,着力通过演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12.引导镇街组织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强化镇街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明确各方责任,统筹协调辖区内灾害事故应急工作,第一时间做好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和救援等工作,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应急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六、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3.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全面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活动,严格落实“四个不允许”要求,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进“联合接访+访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全覆盖,最大限度推动信访事项得到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14.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能。立足司法行政职责,助推市镇两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年底实现全覆盖。探索建立市、镇、村、行专部门各级调解组织的协调联动发展,完善诉调、警调、访调多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好调解员“素质提升年”活动,持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每个镇街都要择优打造1个个人品牌调解室,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行专部门)

15.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改进案件审理方式,统一类案审理标准。建立部门联席会商制度,组织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参加疑难行政执法案件研讨会,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共性问题。(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16.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抓好《荣成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压实案件承办责任,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导力度,做好重大疑难案件协调、指导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视频讲座、庭审观摩、庭审优秀剧本评选等活动,引导执法单位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7.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监督。贯彻落实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市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加大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验工作,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1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主线,形成覆盖公开工作全过程、全环节、全内容的公开标准化流程规范体系,有效强化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在政策解读专栏中增加图文解读、动漫解读等多种形式,提高解读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19.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政务信用记录,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持续开展政府失信机构清理整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除存量,严防发生增量。(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中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20.提升合同管理工作质效。组织开展合同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全面清理整治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不合法、不规范合同,推动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合同管理精细化水平。开展政府及政府部门涉诉(含执行)案件专项整治活动。对2017年以来签订的合同和民事类及部分行政类案件进行重新梳理,查找问题,尤其是对部门开办企业至今仍未按规定进行清算注销的,及时制定处置对策,避免出现社会风险和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八、加快建设数字政府

21.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对照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数字强省办发﹝2022﹞5号),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力度,持续提升全市智慧化水平。年底前,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有关部门)

22.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依托威海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拓展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范围,提升数据共享开放水平,加强政务数据在各层级、各部门的共享交换及创新应用能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有关部门)

23.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监管数据规范汇聚,事项覆盖率和数据及时率均达到100%。推进各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山东通”移动监管功能,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等监管工作中开展移动检查,提高监管执法效率,2023年全市监管部门移动监管应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

九、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24.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质效,实现法治督察全覆盖,每半年将对镇街和部门开展一次法治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短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网上公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指数评估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展和成效量化呈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