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动“5+2”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助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荣成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18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荣政发〔2022〕8号),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因该文件已到期,现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的惠企激励政策,在此背景下制定《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财政激励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财政激励政策》)。
二、决策依据
《关于加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荣政发〔2022〕8号),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各级产业政策扶持方向、本级政策执行情况和我市企业实际需求,对原政策进行修订调整,制定了《若干财政激励政策》。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部分,包括普惠类政策、“产业链”政策、新一轮冲击新目标政策、附则。
(一)普惠类政策。
包含鼓励工业企业“小升规”,梯次培育优质中小企业,鼓励开展“成长贷”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合作,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参展、贸易促进活动及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突破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等11条普惠政策的扶持内容、奖励标准、项目总量和责任单位。
(二)“产业链”政策。
包含扶持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产业链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实施技术改造,支持信息化建设项目,鼓励科学技术创新,鼓励“揭榜制”技术攻关,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集聚发展,支持数字贸易产业集聚发展,产业链激励政策,优先申报威海市级政策等9条“产业链”政策的扶持内容、奖励标准、项目总量、申报原则和责任单位。
(三)新一轮冲击新目标政策。包含新一轮冲击新目标政策的主要目标、重点工作、扶持政策、责任单位。
(四)附则。对享受企业在社会信用、安全生产、环保、遵守法律等方面提出要求。对政策申报、审核程序,政策有效期限等事项进行规范明确。
四、政策解读人
荣成市财政局 石龙
联系电话:756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