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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3:29 来源:荣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经调查,以下社会组织存在自取得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下列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同时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公告其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

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1.荣成市上庄镇优倍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2.荣成摄影展览中心

3.荣成市虎山文化与艺术培训中心

4.荣成市神农职业培训学校

5.荣成市埠柳镇梁南农产品协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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