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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关于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通知

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7:39 来源:荣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荣成市民政局、荣成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化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我市节地生态安葬工作,营造移风易俗新风尚的社会格局。根据威海市民政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实行节地生态安葬补助政策的通知》精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通知》

二、政策制定依据

威海市民政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实行节地生态安葬补助政策的通知》民发〔2016107

三、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奖补对象、奖补标准、亲属范围和申请程序等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可申请奖补资金的生态安葬方式。主要包括不留骨灰,骨灰撒海、树葬、花坛葬、壁葬等生态葬式。二是明确了奖补对象。荣成市户籍居(村)民死亡后不保留骨灰,或将骨灰撒海,或以树葬、花坛葬、壁葬方式安葬的逝者亲属。三是明确了奖补标准。不留骨灰的,每例补助1000元;骨灰撒海、树葬、花坛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的,每例补助800元。四是明确可领取奖补资金的亲属范围及核查方式。亲属涵盖配偶、血缘亲属(含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等法律认可的拟制血亲)、婚姻关联亲属(即姻亲),确保政策覆盖核心亲属群体。核查方式通过实地走访家庭、咨询邻里、调取相关证明材料等多重方式核实亲属关系,保障资金使用精准合规。五是明确了奖补申请、资金发放等程序。申请不留骨灰的,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审查确认,选择其他葬式的,需在指定安葬区域完成安葬后,户籍地镇(街道)或公墓管理单位审查确认亲属持审批表等材料到逝者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进行申领。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逝者户籍注销证明、火化(海葬)相关凭证等,确保材料简洁易备资金发放采取“镇街汇总—民政申报—财政审核—分级拨付—镇街发放”的机制,每年分两次发放,保障补贴及时足额到位

四、政策制定的意义

推动节地生态安葬与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惠民殡葬相结合,加强政策激励引导,使满足安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推进,促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原文链接:关于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