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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领导干部解读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4:30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由荣成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国华对《荣成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1.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省政府2009年10月制定出台《山东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各个层面建立起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制度。2016年4月,我市出台《荣成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荣政办发〔2016〕26号),2018年10月进行修订,出台《荣成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荣政办发〔2018〕54号)。2021年第八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数量由原来的150名增加到800名,取得了较好的群众反响和社会效果。2022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2〕107号),明确:齐鲁乡村之星每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800名。根据乡村之星选拔程序,齐鲁乡村之星实行逐级推荐,原则上从已当选威海市乡村之星推荐,威海市乡村之星原则上从已当选荣成市乡村之星推荐。根据省新要求和人才工作新形势,结合乡村振兴对人才需求量大等实际,荣成市乡村之星的选拔数量满足不了省里要求和新形势需要,有必要在制度层面进行巩固提升。

2.什么是荣成市乡村之星?

“荣成市乡村之星”(以下简称市乡村之星),是指在农业生产一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道德品质高尚,社会担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为推动荣成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3.荣成市乡村之星的选拔频次及待遇是什么?

市乡村之星每年选拔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20名,支持期4年。市乡村之星择优推荐参加威海市及齐鲁乡村之星评选。加大对市乡村之星的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惠农政策向由市乡村之星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4.荣成市乡村之星的选拔范围和选拔条件是什么?

市乡村之星选拔范围是,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

(一)高素质农民:包括在种植、养殖和捕捞等农业领域,从事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人才。

(二)社会服务型人才:包括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从事涉农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民间艺人等。

(三)技能带动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科技带头人以及各类能工巧匠等。

已入选齐鲁乡村之星、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威海市乡村之星、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威海市首席技师、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荣成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成市首席技师的人员不再参加市乡村之星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等人选数量不超过每次选拔人数的30%。

市乡村之星的选拔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服务“三农”,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荣成市信用管理系统中个人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专业特长,直接从事或经营管理种植、养殖、捕捞、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二)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三)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市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五)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在农村公益性、服务性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5.荣成市乡村之星的选拔方式和程序是什么?

市乡村之星选拔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镇街负责推荐本辖区的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选拔程序主要包括部署申报、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评审遴选、考察公示、颁发证书等。

6.文件实施的时间是什么?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4日。


政策原文: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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