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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领导干部解读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6:33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由荣成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连蒙对《荣成市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1.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加快培育一支素质过硬、技能高超、适应金融业创新发展实际需要的金融骨干人才队伍,进一步激发广大金融岗位劳动者比学赶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10月31日印发了《荣成市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荣政办发〔2018〕55号),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为确保金融人才选拔工作的延续性,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的《荣成市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拔管理办法》) 。

2.文件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为加强我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金融人才集聚发展,充分发挥金融人才在金融创新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鲁金监字〔2021〕2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选拔管理办法》。

3.什么是荣成市金融之星?

荣成市金融之星是指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各类金融机构(组织),培养选拔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业务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突出业绩贡献的优秀金融人才。

4.荣成市金融之星的选拔频次及待遇是什么?

荣成市金融之星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不超过10名,管理期2年。荣成市金融之星每人每年享受工作补助6000元,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5.荣成市金融之星的选拔条件是什么?

荣成市金融之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行作风端正,从事金融领域相关工作5年以上,荣成市个人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从事经营管理岗位工作或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6.荣成市金融之星的选拔方式和程序是什么?

荣成市金融之星选拔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一是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发送申报通知,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二是各金融机构筛选优质金融人才形成推荐人选,并报送申报材料;三是评审工作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提出荣成市金融之星建议人选名单;四是对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和实地考察;五是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报市政府同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公布荣成市金融之星名单。

7.文件实施的时间是什么?

《选拔管理办法》自2023年11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23日。


政策原文: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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