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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旅游
    • 发文机关: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成文日期:2023-01-04
    • 公开发布日期:2023-01-04
    • 发文字号:荣政办发〔2023〕2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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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荣政办发〔2023〕2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促进全市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十九届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关于促进全市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满足广大市民和游客日益增长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不断提升旅游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市旅游民宿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十部委《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十四个部门《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文旅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旅游民宿在推动城乡融合、促进旅游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突出滨海特色,推动旅游民宿规范化、品牌化、集聚化发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生态高效的旅游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有序发展。依托荣成独特的滨海资源禀赋,结合区域发展战略进行科学规划,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对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城乡重点区域统筹布局一批旅游民宿重点项目,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二)坚持市场主导、多元开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形式多样的原则,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和支持城镇居民、社会资本、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团队参与旅游民宿建设、发展和经营。

(三)坚持依法监管、规范经营。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分级管理,抓好旅游民宿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推动旅游民宿行业依法依规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各具特色。鼓励旅游民宿建设依托滨海自然风光和民俗文化资源,突出荣成特色,打造品质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区域旅游民宿品牌。

三、发展目标

突出荣成滨海特色,用5年时间打造国内知名的滨海民宿集聚区,叫响荣成“海草房民宿”品牌。2023年,以省级民宿集聚区建设为基础,完成全市旅游民宿产业布局规划,制定民宿分级管理规范,初步实现行业规范、良性发展。2024年—2025年,荣成旅游民宿业整体竞争力大幅提升,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区域和个体旅游民宿品牌10个以上,民宿接待游客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进入全省旅游民宿行业第一方阵。2026—2028年,旅游民宿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海草房民宿”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全市接待床位达到1000张,三星级以上民宿达到20家以上,规模化旅游民宿集聚区达到3个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发展布局。深入挖掘我市滨海资源优势,按照“沿海镇街带状延伸、城区周边点状突破、景区外围组团发展”的思路,对全市旅游民宿进行科学布局,形成规模合理、特色明显、主题突出的旅游民宿格局。沿海岸线,依托形态各异的滨海风光,以千里山海自驾旅游公路为轴线,引导港西、成山、俚岛、寻山、宁津、港湾、人和等镇街的沿海村居,规划建设一批乡村单体民宿、微目的地民宿、小镇集群民宿、海岸民宿、海岛民宿等,形成滨海旅游民宿产业带;高标准推动成山镇、宁津街道旅游民宿集聚区创建提升。崖头和石岛城区,引导周边的花村、画村等景区化村庄发展特色乡村民宿。围绕那香海、成山头、天鹅湖、爱连湾、桑沟湾、十里古乡、赤山、槎山等特色点位,发展景区配套民宿。对车祝沟、烟墩角、东楮岛等特色村落,按照功能“聚而合”、形态“精而美”的要求,突出业态和模式创新,打造精品旅游民宿示范样板。(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二)打造特色品牌。将我市独特的海岸生态、海草房、大天鹅等元素,植入民宿发展,加强海草房合理开发利用,讲好海草房故事,持续扩大荣成“海草房民宿”品牌知名度。支持区域旅游民宿品牌培育,鼓励民宿集聚区打造“天鹅海岸·海草民宿”“宁津渔家风情”等具有地方特点的区域民宿品牌。积极引进行业内知名的民宿运营品牌企业参与我市旅游民宿建设、运营。按照“装修精美、品质精良、业态精准、管理精细、服务精心”的原则,引导扶持旅游民宿业主精致化发展,增强旅游民宿文化内涵和个体辨识度。每年推荐一批特色突出、管理规范、效益良好的旅游民宿,申报星级民宿。(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集团等部门)

(三)丰富多样业态。鼓励“民宿+”发展模式,以景区景点带动民宿发展,以民宿发展延伸旅游链条,指导做好与文化体验、非遗传承、休闲度假、生态观光、城市购物、工业旅游、研学旅行、自驾游等旅游新业态的衔接融合。探索“民宿+海洋”,在民宿较为集中的滨海区域,丰富亲海、玩海的旅游业态,因地制宜发展赶海垂钓、水上运动、沙滩游乐、游艇观光等项目。探索“民宿+非遗”,推进“非遗进民宿”,将具有荣成特色的剪纸、花饽饽、盛家火烧、蠓子虾酱等引入民宿,进一步丰富民宿文化内涵和经营品类,丰富游客体验。探索“民宿+购物”,在有条件的民宿,打造特色产品体验区,设置“荣成好礼”专柜,推出一批独具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和海产品。探索“民宿+研学”,将研学元素植入乡村民宿,促进红色研学、海洋研学、农事研学项目与民宿深度融合,推出“蓝色荣耀”研学品牌。探索“民宿+美食”,鼓励民宿经营与餐饮互融互促,推出荣成特色海鲜美食和特色菜品,向游客推介“荣成海鲜”。(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集团等部门)

(四)强化政策保障。制定旅游民宿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全市旅游民宿发展定位、行业标准、服务规范、管理职责等。加大旅游民宿发展重点区域支撑力度,评选出一批星级旅游民宿和特色民宿集聚区,给予重点扶持,支持旅游民宿经济发展。优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布局,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保障旅游民宿用地。优先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旅游民宿,根据项目开发需求,采取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方式有序盘活农村闲置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资源、资产、资金,采取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旅游民宿业。鼓励金融机构在结算支付、信贷产品等方面加大对旅游民宿产业金融支持力度,为旅游民宿项目提供量身定制的信贷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国资服务中心、文旅集团等部门)

(五)强化人才支撑。鼓励文化、科技、建筑设计等专业特长人才、大学毕业生、农村致富能手等参与旅游民宿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引导旅游民宿集聚区成立旅游民宿协会,集聚一批旅游民宿投资、设计、策划、开发、建设、管理、运营、营销和服务等多方面人才,对接行业前沿理念,在行业创新、诚信自律、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每年不定期举办旅游民宿业主、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活动,提高行业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对引进旅游民宿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符合条件的享受市“荣聚英才”计划人才政策。(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旅集团等部门)

(六)加强宣传推广。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趋势,强化互联网思维,创新宣传手段,突出滨海特色,持续加大“海草房民宿”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倡树行业典型,宣传表彰成绩突出的民宿业主、从业人员,大力推广行业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经验和新典型,营造旅游民宿行业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将旅游民宿纳入旅游线路产品、新媒体宣传、文旅消费惠民、会展节庆、外出推介等活动中,一体化策划宣传,让更多游客了解荣成、走进荣成、爱上海草房民宿。(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文旅集团等部门,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文旅康养产业链专班作用,统筹协调全市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旅游民宿业主及经营管理者履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民宿所在镇街承担属地管理责任,抓好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兵把口,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协调全市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加强旅游民宿产业规划布局、发展指导、宣传营销,开展星级民宿培育、申报、管理等工作。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公安局负责指导旅游民宿日常治安管理。财政局负责旅游民宿发展扶持资金保障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旅游民宿土地使用审批(审核)和地质灾害防治宣传,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配合做好旅游民宿发展相关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旅游民宿建筑结构安全鉴定工作,抓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的申报、扶持,争取上级扶持。做好旅游民宿垃圾清运监督。农业农村局负责支持旅游民宿发展,积极向上争取扶持政策和资金。商务局负责指导旅游民宿招商工作。卫生健康局负责旅游民宿的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局负责旅游民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旅游民宿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审核办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旅游民宿食品安全监管;引导旅游民宿经营者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指导旅游民宿实行明码标价,对旅游民宿价格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管;负责旅游民宿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消费维权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旅游民宿相关违法行为等。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对旅游民宿企业的融资支持。社会信用中心负责配合文旅部门做好旅游民宿信用管理。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旅游民宿消防监督检查,对符合条件的旅游民宿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指导旅游民宿消防宣传教育。威海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负责指导旅游民宿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各区镇街负责本辖区内旅游民宿的指导、服务、统计、安全监督检查、疫情防控等工作。

(三)健全调度机制。建立全市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总召集人,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任召集人,根据工作实际,召集相关区镇街及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研究谋划、组织实施旅游民宿发展重点任务,协调解决旅游民宿发展问题梗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