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经调查,以下社会组织存在登记证书有效期过期一年以上、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下列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同时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公告其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
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荣成市自行车运动俱乐部
荣成市俚岛镇东烟墩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荣成市崖头街道荣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荣成市崖头街道荣兴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