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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物价
    • 发文机关:荣成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成文日期:2022-05-30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5-30
    • 发文字号:荣政办发〔2022〕10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政府办公室
文字解读
图文解读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若干措施的通知

荣政办发〔2022〕10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荣成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已经十九届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荣成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要求,围绕不断提振消费信心,增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励汽车及家电消费

1.用好上级汽车消费券。根据山东省商务厅、发改委、财政厅、统计局《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及威海市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统计局《关于拉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商务字〔2022〕27号)要求,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对购买荣成市汽车销售企业的新能源和燃油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车辆类型和价格分档次发放2000—6000元消费券。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额增加1000元。6月份举办荣成车展,组织车企结合活动推出各自优惠方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2.用好上级家电消费券。根据山东省商务厅、财政厅、统计局《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5号)要求,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个人消费者在我市家电销售实体店及纳入监测范围的网上店铺,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金额发票金额,发放300—600元消费券;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对在各区镇街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加强家电消费政策宣传,开展新品展销、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服务进社区等活动促进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二、发放惠民电子消费券

3.用好威海惠民电子消费券。根据威海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威海惠民电子消费券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商务字〔2022〕26号)要求,2022年6月初至7月底,在威海全市范围内发放总金额1000万元的惠民电子消费券(按核销金额市县两级各负担50%),在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零售、住宿、餐饮行业领域开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4.发放荣成惠民电子消费券。根据威海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的评估效果,择期在全市范围内分批次发放惠民电子消费券,用于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零售、住宿、餐饮、文旅等行业领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三、推动房地产消费

5.设立总额为5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促进房地产销售,通过支持房地产推介、给予年内新购房者一定补贴等方式,鼓励房地产企业加大城市推介力度,促进房地产领域消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

四、促进餐饮文旅活动消费

6.举办美食嘉年华活动。对接博隆金街、樱花湖海鲜美食街,举办夏季美食节活动,不定期举办文艺演出,吸引群众参与,形成夏季消费热点。引导那香海香海花街夜市邀请南京小吃摊贩参加,鼓励明厨亮灶单位参与,免费安排摊位,现场制作酒店招牌菜,吸引消费。根据活动举办情况,给予举办方1—3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7.开展文化旅游惠民优惠活动。组织全市A级景区推出半价优惠政策,预热文旅市场,刺激拉动旺季文旅消费;积极参与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威海市惠民消费专项资金),对我市优质景区景点企业等进行打包推介和销售,实行门票五折、二消七折优惠;针对大学、初高中等应届毕业生,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抗疫工作者、军人等先进群体,组织景区推出免门票、半价游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8.开展系列体育活动。举办帆船帆板赛等水上特色项目活动,积极推动国家级帆船帆板运动基地落户荣成,吸引来荣人数,营造水上运动浓厚氛围;加大培育体育消费主体,通过开展环樱花湖自行车赛、市民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镇村体育惠民活动、体育技能培训等赛事活动,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群比例。同时,举办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展销活动,壮大体育消费主体。(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五、拓展消费平台载体

9.增加夜间消费场所。放宽商业促销临时占道审批条件,对企业、商户提交的临时占道商业促销活动申请,如设置拱门、搭建舞台、室外展销等,除上级检查等重点时段,在保证市容秩序、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自2022年6月1日起至12月底,放宽审批条件,能批尽批,并免缴相关费用。在市区东西城区及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区域,设置4—5处跳蚤市场或夜市,拉动居民消费。根据活动举办情况,给予市场举办方1—3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搭建商品展销平台。利用周末及节假日,组织有意向的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在海洋食品博览中心举办海洋食品、特色农产品等优质商品开仓促销活动,同时发挥边贸城夜市大集的夏季消费优势,吸引周边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拉动消费提升。(责任单位:市贸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