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关于《荣成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6:21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2〕23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牵头起草了《荣成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征求了市场监管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等23家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后,形成《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荣成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任务部署。

2.工作目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试点建设工作,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3.重点任务。主要围绕提升知识产权培育水平、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扩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推进知识产权宣传普及7大方面展开,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重点任务。

4.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专项小组办公室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督导、指导、调度。

5.附件。荣成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三、施行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原文链接: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成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