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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物价,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铁路,工业_交通
    • 发文机关: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 荣成市财政局
    •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RCDR-2021-0030005
    • 成文日期:2021-08-23
    • 公开发布日期:2021-08-23
    • 发文字号:荣发改价格〔2021〕19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
    • 开始实施的时间:2021-08-23
    • 文件失效的时间:
    • 文件废止的时间:2026-08-22
    • 文件状态:
文字解读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高铁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荣发改价格〔2021〕19号


荣成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荣成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关于站前广场停车场明确收费标准的请示》(荣环卫字﹝2021﹞1号)已收悉,现就高铁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予以明确:

一、实行昼夜计时收费政策。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24小时最高不超过20元,车辆进出停车场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含2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

三、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22日止。


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

荣成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