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行政执法公示>事后公开>执法数据

统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时间:2022年01月21日 15:26 来源:荣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1.统计局(单位)2021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公章):统计局联系人:王善英联系电话:7561738
单位名称行政许可实施数量撤销许可数量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填表说明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的数量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许可机关作出许可决定的数量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许可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许可机关作出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统计0000
XX 局下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此处需填写授权组织全称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1年度11日至1231日。
           2.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2_统计局(单位)2021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公章):统计局联系人:王善英联系电话:7561738
单位名称行政处罚实施数量被行政复议诉讼数量移送司法机关数量
立案数量结案数量警告通报
批评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
关闭
限制
从业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罚没金额(万元)不予处罚案件数不予处罚金额(万元)减轻处罚案件数减轻处罚金额(万元)被行政复议数量被行政复议纠错数量被行政诉讼数量行政诉讼败诉数量
填报说明案件数量结案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1.本栏填写的数据为实施某种行政处罚的数量
2.
一个处罚决定书中包含一种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栏中;包含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类别的,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栏中,不重复统计。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
3.
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案件数量应处罚但实际未处罚的金额。案件数量实际减少的处罚金额。此处填报的数据应当为案件数量
统计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XX 局下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此处需填写授权组织全称


























填表说明:统计范围为2021年度11日至1231日。














3_统计局(单位)2021年度行政强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统计局填报人:王善英联系方式:7561738
单位名称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合计(件)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件)扣押财物(件)冻结存款、汇款(件)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件)合计(件)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件)划拨存款、汇款(件)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件)代履行(件)其他强制执行(件)合计(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件)
填表说明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决定的数量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扣押财物决定的数量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冻结存款、汇款决定的数量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决定的数量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划拨存款、汇款决定的数量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决定的数量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决定的数量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代履行决定的数量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其他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
统计00000000000000
XX 局下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此处需填写授权组织全称














填表说明: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1日至1231日。
4统计局(单位)2021年度行政征收征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统计局填报人:王善英联系方式:7561738
单位名称行政征收数量行政征用数量(件)
行政收费(次)行政收费数额(万元)土地、房屋征收数量(件)
填表说明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收费决定的数量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收费决定的数额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土地、房屋征收决定的件数此处填报数据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征用决定的件数
统计0000
XX 局下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此处需填写授权组织全称




填表说明:
1.
统计范围为本年度 11日至1231日。
2.
行政征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土地、房屋征收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
(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省统计范围)。行政征用数量是指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5.统计局(单位)2021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统计局填报人:王善英                       联系方式:7561738
单位名称行政检查实施次数
统计30
XX 局下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此处需填写授权组织全称

填表说明:
1.
统计范围为本年度 11日至1231日。
2.
行政检查的次数是指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