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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1:06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一、背景依据

2018年9月,荣成市被确定为全省18个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201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启动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2019年底,我市经反复征求意见和研究讨论,制定了《荣成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荣政办发〔2019〕40号)。

2021年,根据山东省工信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1〕43号)、威海市工信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威工信字〔2021〕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规上工业企业结构发生变化等情况,现需对《荣成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荣政办发〔2019〕40号)进行调整完善,制定公布新文件。

二、目标任务

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过程

调研论证阶段。结合2019、2020连续两年对全市工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发现的问题,以《荣成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荣政办发〔2019〕40号)文件为基础,按照山东省、威海市关于“亩产效益”的最新文件要求,对评价范围、数据指标、审计环节、扶持措施、分类比例、否决项、加分项等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征求意见。按照实施方案内涉及到的职能部门、单位,工信局分别发送关于《荣成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并在涉企网站上广泛进行征求意见。对财政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反馈的意见,已经分别回复函说明采纳或不采纳的原由。

集体讨论决定。《荣成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充分讨论通过。

四、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分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是以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把开展“亩产效益”改革作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的有力抓手,加快我市制造业改造提升。

第二部分是综合评价办法,主要包括评价范围、评价指标和权重、指标基准值、计算方法、分类排序和比例、调整规则、动态调整、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等内容。

第三部分是结果运用,将工业企业划分为A(优先发展类)、B(支持发展类)、C(提升发展类)、D(限制发展类)四个等级,明确了每类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

第四部分是保障机制,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做好评价工作、狠抓结果运用、强化审计和督查考核、加大宣传力度等六个方面的举措,来保障“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方案的顺利推进。

五、涉及范围

全部工业企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除外),包括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统计部门当年名单为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根据占地面积、营业收入等指标确定参评标准和名单,原则上占地超过3亩的企业都纳入评价。

六、新旧政策差异

新的《实施方案》包括综合评价办法、结果应用和保障机制三部分。

(一)第一部分是综合评价办法。主要包括评价范围、评价指标和权重、指标基准值、计算方法、分类排序和比例、调整规则、动态调整、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等内容。这部分修改最多。

1.调整了评价范围:2020年的“亩产效益”评价,对规上工业企业集团公司采取与其下属公司打包参评的方法。去年底,赤山集团、好当家集团等9家集团公司集中退出规上企业库,结合威海市不允许将集团公司打包进行评价的要求,现调整为所有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均单独参评。

2.调整了评价指标:威海市统一规定了规上和规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指标和权重,为确保年底考核成绩,我市今年全部采用威海市规定标准。对规上企业增加了“税收增幅、销售收入增幅、研发经费投入增幅”三个指标,规下企业仅评价“单位用地税收”单一指标。

3.调整了计算方法:因新增了“研发经费投入增幅”这一评价指标,考虑到有的企业2019年可能没有研发经费投入、2020年有,该项得分不好操作,增加了类似情况 “该项赋满分”的内容。

4.调整了分类比例:我市去年A类企业占比15%、B类占比55%、C类占比25%、D类占比5%。山东省和威海市规定A类企业占比不超过20%,D类占比不低于5%。我们今年拟提高A类企业到20%、C类占比减少到20%,B类占比55%、D类占比5%保持不变。

5.调整了相关扶持、否决等规定项:将新增“小升规”、个转企2年保护期内“不实施差别化惩罚措施”修订为“保护期内可不参加评价”。项目新增土地面积在设定2年保护期的基础上,增设“1年过渡期”。此两项改动,将有助于最大限度利用省里的规定促进我市企业发展。在否决项里,新增“土地面积、税收实际贡献等关键性参评指标,经核实谎报或虚报的企业”直接列入D级的内容。

6.去掉的有关环节和内容:去掉了审计环节。从去年“亩产效益”年终考核看,威海市对我市特设的审计环节没有给予额外加分。为减轻工作量,去掉该环节。去掉了“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的内容,该项与“亩产效益”评价无直接关联。改变对C类、D类企业关于新建项目、新增工业用地指标、产能扩张、单位产品能耗、评先选优、优惠政策、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等的限制用词,与上级文件要求一致。

(二)第二部分是结果运用。依据评价结果,将工业企业划分为A(优先发展类)、B(支持发展类)、C(提升发展类)、D(限制发展类)四个等级,明确各类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

(三)第三部分是保障机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结果运用等举措,保障“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取得实效。

(四)附件共两个。一是荣成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二是主要指标解释及数据来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原试行方案中没有,此次进行了增补完善;指标解释均依据省里统一指标变化作相应调整。

(五)调整了政策的有效期。依据威海市文件,我市实施方案有效期也作相应调整(自正式发文之日起,有效期共4年)。

七、解读部门和咨询电话

荣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0631-7562442


原文链接: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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