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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荣成市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0:47 来源:荣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农业生产受地理位置、天气干旱等多种因素影响,再加上病虫灾害发生频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不仅重要且十分必要的。

二、制定目的

为了不断提升农业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规范农业保险运作行为,促进我市农村和农业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荣成市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工作实施方案》。

三、制定依据与过程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及威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了有关镇街、部门的意见,制定了《荣成市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工作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共七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明确了制定本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指明了提升农业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

(二)工作任务及安排。明确了保险品种及承保范围、承保对象、保险责任、保费标准、保费补贴比例、保险期限及签约理赔时间、承保公司、保险运作和勘查定损等内容。

(三)操作程序。明确了宣传发动、签定保险合同、公示参保农户名单等操作程序。

(四)资金管理。明确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五)组织领导。明确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保障和服务保障力量。

(六)考核机制。明确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操作程序和考核机制。

(七)有关要求。明确了各级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分工责任、规范档案管理、简化理赔手续、加强监督管理等要求。

(八)附则。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联系人:郭颖  联系电话:0631-756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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