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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荣成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荣成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三个文件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6:47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一、制定三个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山东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地方法规。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实施,标志着社会信用体系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因此,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社会信用的规范性文件,解决当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起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信用环境。

二、文件起草过程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制定了工作方案,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在调研访谈、多次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以及学习借鉴先进省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完善,于3月初形成三个《办法》草稿,广泛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部分村居、企业的意见建议。期间,还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月,起草小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三个《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市司法局合规审查,形成了送审稿。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

《办法》共十章,九十六条,包括总则、社会信用信息范围、社会信用信息归集、社会信用信息披露、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信用环境建设、法律责任和附则。

《办法》明确规定了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归集主体、披露方式,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守信激励措施、失信惩戒措施、信用查询、信用修复以及政务诚信建设应用、诚信文化、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荣成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

《办法》包括五章三十二条,对个人诚信积分管理机制、结果应用、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了个人诚信积分信息包括诚信信息、失信信息、严重失信信息。个人诚信积分采用千分制,分为诚信模范、诚信优秀、诚信、诚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六个级别,分别使用“AAA、AA、A(A+、A-)、B、C、D”予以标识。A级为个人原始基准等级。《办法》明确了个人诚信积分、信用信息的异议处理机制,信息查询、披露方式,信息安全责任主体等内容,注重加强对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

(三)《荣成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办法》共七章三十九条,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评价标准、分级分类、结果应用、权益保护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了信用评价包括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和市场信用评价。明确将市场主体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等四类,根据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进一步细分为AAA、AA、A(A+、A-)、B、C、D六个信用等级, A级为市场主体原始基准等级。《办法》对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在行业监管、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应用进行了规定,并根据不同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和服务措施。

联系人:李亚斐  联系电话:0631-7591616

原文连接: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荣成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荣成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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