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职责
负责荣成市行政区域内种子生产、种子经营执法、农药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二、执法权限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种子经营行为、农药经营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种子经营、农药经营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者、经营者有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