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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荣成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年11月09日 15:32 来源:荣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促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成市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荣政发20191)等有关规定制定。

三、制定过程

为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服务水平,推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市司法局结合我市实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等文件精神,起《荣成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于2021年81日至930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征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意见,经反复研究修改,最终形成了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40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6条。说明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法律依据、和管理范围。

(二)信用信息的构成。6条。明确荣成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管理负责科室;明确信用档案的构成内容;对信用信息进行详细说明。

(三)信用承诺。3条。明确信用承诺的形式对信用承诺书进行详细说明。

(四)信用等级划分。4条。明确了信用等级划分基本原则、评价方式,同时对信用等级划分详细说明。

(五)信用信息征集及信用评价。8条。明确了信用信息征集分工;信用信息评价程序以及失信行为的后果;对查询信用信息方式做详细说明;明确了对信用信息有异议的申请异议途径;明确信用信息计分原则。

(六)信用等级的适用。9条。明确了信用评价记录措施及承接措施;明确了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七)监督管理。2。明确了篡改、虚构、违规删除信用信息,违法违规披露信用信息响应责任;明确了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评价接受社会监督途径、方式。

(八)附则。2条。明确本办法解释单位;明确本办法的施行日期。

解读人: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王婷娇  联系电话:7561387

   原文地址:关于印发《荣成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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