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非法采沙及洗沙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荣政办发〔2020〕17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荣成市非法采沙及洗沙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荣成市非法采沙及洗沙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进一步加强全市沙场、洗沙场及机制砂厂管理,有效解决沙场扬尘污染、污水直排等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空气、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属地管理、源头管控、标本兼治、部门联动、注重长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全市沙场专项整治,为建设自由呼吸·自在荣成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对非法采沙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整治,坚决遏制非法采沙行为。通过关闭取缔一批规模小、无相关手续、污染严重的沙场,整治提升一批手续齐全、有治理改造价值的沙场、洗沙场及机制砂厂,有效解决沙场扬尘污染、污水直排等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11月5日-11月6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任务。
(二)摸底排查(11月7日-11月13日)。对全市非法采沙点及洗沙场、机制砂厂运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摸清数量、位置、负责人、生产规模、沙石原料来源及土地、注册登记、立项、环保手续办理等基本情况,填报摸底调查表,摸底调查表于11月13日前汇总至市住建局。
(三)集中清理(11月7日-11月22日)。强化源头治理,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沙盗沙行为。开展沙场、洗沙场、机制砂分类清理整治,对无土地、登记注册、立项、环保手续的一律关闭取缔;在土地合规的情况下,督促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实施污染治理。
(四)检查验收(11月23日-11月25日)。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建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海洋发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荣成市非法采沙及洗沙场清理整治工作专班,不定期组织实地督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分工,抽调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制订工作规则,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市住建局负责抓好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调度。
(二)抓好执法保障。市住建局牵头,市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海洋发展等部门及各镇街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整治行动合力。同时,要坚持依法行政与教育引导相结合,认真做好宣传引导,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提前做好工作预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及镇街要充分认识沙场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调,通力协作,协同构建打击非法采沙洗沙的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市住建部门要结合专项行动推进,牵头研究制定洗沙行业企业规范管理文件,切实为今后沙场管理提供依据。12月10日前,各相关部门、单位及镇街要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住建局(联系人:张华茂,联系电话:7563617,邮箱:rczjzhk@163.com),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附件:荣成市非法采沙及洗沙场清理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分工
附件
荣成市非法采沙及洗沙场清理整治工作
专班成员名单及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李文海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
副组长:许 胜 市住建局局长
王曙光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连立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树恒 市水利局局长
袁玉前 市海洋发展局局长
包军华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杜敦义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局长
宋智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云成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于建平 俚岛镇镇长
王雷明 港西镇镇长
姜义强 夏庄镇镇长
周昌盛 崖西镇镇长
毕 强 荫子镇镇长
许 懿 大疃镇镇长
李健松 上庄镇镇长
张 楠 虎山镇镇长
于海洋 人和镇镇长
孙燕涛 滕家镇镇长
岳宝崴 崖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洪阳 城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强 寻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佳舟 崂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焕新 港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华健 斥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永波 宁津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国华 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永丽 王连街道办事处主任
毕志刚 桃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 涛 成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龙致宇 埠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许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市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整治行动开展,并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用砂质量监督管理。
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沙盗沙行为,对现有沙场、洗沙场、机制砂厂用地手续合法性进行排查,对手续不合法的,坚决依法查处整改。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沙石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沿途抛洒等执法检查。
4.市水利局:负责依法打击河道滥采滥挖行为。
5.市海洋发展局:负责依法打击盗采海沙行为。
6.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供采沙、洗沙场、机制砂厂(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项目立项情况,对需要注销的沙场进行注销。
7.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沙场、洗沙场、机制砂厂扬尘、污水处理情况、噪音扰民问题等进行检查,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整治。
8.市公安局:负责整治行动过程中治安保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依法查处沙石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超载运输、未密闭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9.市供电公司:负责配合做好关停取缔企业停止供电等工作。
10.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本辖区专项整治和摸排工作,并组织村居做好辖区相关人员的疏导和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