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关于《荣成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5:48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农村电商在助力农村地区发展、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为此,我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育为抓手,以打造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为重点,出台了《荣成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四项重点任务。

1、实施农村电子商务人才振兴计划。一方面发挥电商孵化基地的作用,深入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孵化农村电商创业企业,为荣成本地电商企业输送人才。一方面发挥“百千万英才计划”的引导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吸引一批电商水平优秀、投身农村电商意向强烈的青年群体来荣开展电商创业。

2、加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以提升生鲜农产品流通效率为目标,一是设立农产品分级加工包装中心,对无花果、地瓜等荣成特色农产品按照目标市场需求,进行分级分类,推进农产品电商标准化发展;二是搭建农产品集中交易场地,鼓励电商企业与农产品种植户、合作社直接交易,减少交易中间环节,提高种植户收入。

3、推动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上档升级。一是鼓励电商企业与种植户合作,电商企业确定农产品品种、种植规模、收购标准和收购价格,种植户负责产品供应,合力开展“电商+”订单农业。二是鼓励采摘园整合采摘、餐饮、住宿等休闲农业资源,依托美团等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和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农旅结合”经营模式。三是鼓励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与国内知名食品类电商企业合作,打造国内知名的互联网海鲜零食类和生鲜类产品的生产加工基地。

4、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一是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强化农产品标准化、精深化、差异化加工和包装设计,提升农产品档次。二是鼓励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注册商标品牌,探索农村电子商务特色化、品牌化的新途径,提升荣成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三是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综合性农业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合作,提升农产品质量监管效率,助力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研究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措施,合力做好政策落实、督促指导等工作。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对返乡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大学生、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电商人才培育、与知名电商服务机构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优化创业环境,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四是规范发展秩序,宣传和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活用信用手段规范行业发展。

原文连接: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