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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社会福利
    • 发文机关:荣成市人民政府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成文日期:2019-04-24
    • 公开发布日期:2019-04-24
    • 发文字号:荣政办发〔2019〕18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社会救助集成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荣政办发〔2019〕18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荣成市社会救助集成式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荣成市社会救助集成式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救助机制创新,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集成式改革为动力,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创新社会救助管理方式,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建立“横向衔接、纵向贯通、部门联动、立体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工作机制

1.设立市级机构。设立市社会救助中心,负责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协调、政策咨询、申请受理、分办转办、跟踪反馈、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和信息核对,以及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其他社会救助责任部门组成的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或联络员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2.健全基层窗口。各区镇、街道利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服务窗口,明确受理、分办、转办、反馈流程和时限,及时登记、受理、转办申请事项。各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协管人员,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生活情况,主动发现符合相关救助条件的人员,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3.整合服务平台。利用民生110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窗口受理和热线受理的有机结合,畅通困难家庭咨询政策、申请救助的绿色通道。利用社会救助平台,建立困难家庭申请救助“前台一门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借助民生110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救助平台,建立多渠道接入、信息化支撑、体系化运行的工作机制,有效节约行政资源、人力成本和开发投入。

(二)业务整合

将社会救助政策整合为“助困、助医、助学、助居、助残、助业”6大板块,提供“菜单式”服务,让申请更直观、救助更全面,避免救助资源的不衔接、不连贯。

1.“助困”板块。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困难户救助、临时救助、困境儿童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救助、特殊困难群体全额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重度残疾人提前享受居民养老待遇政策、“社会妈妈”救助、低收入困难职工救助10项政策进行梳理、汇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人社局、妇联、总工会)

2.“助医”板块。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慈善大病救助、贫困母亲特定疾病救助、职工大病或突发情况临时救助6项政策进行梳理、汇总。(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局、妇联、总工会、残联)

3.“助学”板块。将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建档立卡幼儿学前免保教费、义务教育助学金、义务教育寄宿生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高中困难家庭减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减免学费、困难家庭大学生源地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减免学费、低保教育救助、孤儿教育救助、高考新生慈善救助、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15项政策进行梳理、汇总。(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民政局、总工会、残联)

4.“助居”板块。将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优抚对象危房改造3项政策进行梳理、汇总。(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5.“助残”板块。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60周岁以下非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项政策进行梳理、汇总。(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助业”板块。将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项政策进行梳理、汇总。(牵头单位:人社局)

(三)数据共享

将全市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和接受救助情况等信息,纳入社会救助平台数据库,健全救助台账资料,为开展救助工作提供数据支持,避免重复救助、过度救助、缺失救助等问题,确保救助资源效益最大化。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等信息;

市教体局负责提供困难学生相关救助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登记、变迁、注销和机动车辆拥有情况等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提供财政工资统发、涉农补贴等信息;

市住建局负责提供享受保障房情况等信息;

市人社局负责提供就业、失业登记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信息;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等信息;

市交通局负责提供从事道路客货运输人员等信息;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水库移民后扶补助等信息;

市海洋发展局负责提供渔船、水域滩涂等信息;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提供优抚对象相关救助信息;

市医保局负责提供医疗保障相关救助信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供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等信息;

市农机发展中心负责提供农业机械拥有情况等信息;

市总工会负责提供困难职工相关救助信息;

市妇联负责提供妇女儿童相关救助信息;

市残联负责提供残疾人相关救助信息;

市扶贫办负责提供贫困户相关救助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荣成市税务局负责提供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纳税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信息;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成管理部负责提供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信息;

国家统计局荣成调查队负责提供与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等信息;

人民银行荣成市支行负责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协助相关部门查询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威海银保监分局荣成监管办负责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协调金融机构依法开展存款、理财等信息的查询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受理登记。市社会救助中心接到申请后,对初审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申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不能承办的,要做好政策解释。

2.转办转介。对实施主体明确的救助申请,市社会救助中心负责办理申请转办手续,将救助申请转交相关部门进入办理程序;对实施主体尚不明确、无相关救助政策、无法转办的,及时提交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研究处理;对申请对象需要公益慈善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或帮助的,及时提供转介服务。

3.跟踪反馈。社会救助实施责任部门按照相关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在办结完成3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救助申请人和市社会救助中心;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市社会救助中心负责跟踪救助申请办理进度和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的统筹调度作用,及时调整充实成员单位和政策业务,做好各部门社会救助政策、救助资源、救助数据的整合衔接。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提高救助窗口、救助政策、救助项目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理性看待社会救助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导考核机制,

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绩效评价等制度。要坚持公开公正,推进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定期开展救助资金审计,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各项救助情况要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