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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2019年03月31日 09:11 来源:荣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荣政办发〔2019〕12号)要求,不断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引导文明祭祀,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服务便捷、监管有力的殡葬服务体系。

解读:

一、关于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政策

积极推进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根据全市范围内年均死亡人口数量确定规划建设规模,提倡镇(街)统一建设或根据实际情况由若干个村(居)联合建设,一个村(居)至多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充分利用历史形成的墓葬点和废弃矿山、村外闲置用房,进行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整合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生态化改造,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提高骨灰安葬设施利用率。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以镇街为主体,新建公益性墓地采取卧碑方式为主,提倡建设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设施。卧碑建设的碑长不超过0.6米,碑宽不超过0.5米,厚度不超过0.15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单个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穴间距不大于0.6米。墓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截至目前,市元宝山公墓管理处投资700万元,建设了6000个穴位的壁葬区;投资240万元,正在建设3000个穴位的树葬区。崖头街道、桃园街道、俚岛镇、夏庄镇、大疃镇、上庄镇和港西镇7个镇街已经建设完成一处公益性公墓,其中夏庄石马山地宫式骨灰堂是威海市首家地下骨灰堂,节约了大量的土地资源。

二、关于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政策

(一)对符合相关政策的人员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一是免费对象:具有荣成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和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去世,并在威海市内殡仪馆火化的人员享受直接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下列人员:1.未登记本市户口的新生儿;2.驻荣部队现役军人、退休后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驻荣部队退休军人;3.与驻荣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4.驻荣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5.本市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

二是免费项目及标准:1.遗体运输费;2.馆内抬尸费;3.车辆消毒费;4.遗体冷藏寄存费(一天);5.遗体火化费;6.骨灰盒(每个减免200元,实行差额结算);7.骨灰寄存费(一年)。

三是办理流程:经办人持下列材料,到市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手续: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2.公安机关、经批准的医疗机构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3.需提供逝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是结算规定:1.免费对象死亡后,到威海市内殡仪馆火化遗体的,结算时免除相应费用;2.免费对象在威海市以外地区死亡并就地火化遗体的,自火化之日起6个月内,经办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遗体火化证明以及发票原件,到荣成市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手续。

(二)关于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一是奖励对象和标准:凡具有我市户籍居民死亡后不保留骨灰的,每例奖励1000元;采取骨灰撒海、树葬、花坛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方式的,每例奖励800元。

二是办理流程:1.不留骨灰人员:逝者家属直接在殡仪馆填写《荣成市生态殡葬奖补审批表》,审查确认后,等待电话通知,统一每半年发放一次奖励。2.树葬等节地生态葬方式处理骨灰的:逝者家属到户籍地镇(街)填写《荣成市生态殡葬奖补审批表》,审查确认后,等待电话通知,每半年发放一次奖励。3.骨灰撒海的:威海地区范围内的海葬全部由威海市公墓管理处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对实行海葬的具有威海市户籍的居民,免收4名亲属船票、可降解盒、鲜花、手套、海葬证等服务费用,办理海葬的在威海市公墓管理处(电话5920321)进行报名登记,经办人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切记及时与公墓管理处联系。公墓管理处通知逝者家属具体海葬日期。

三、关于加强殡葬行业服务监管政策

(一)殡葬车改革

今年年初,对遗体运输行业进行全面整治,不再允许个人从事遗体运输,殡仪馆将殡葬用车经营权收回,由殡仪馆统一经营,市内一律免费接送。市财政出资购置殡葬专用车组成殡仪馆运输服务车队,实现24小时预约服务(服务电话5656456),使原来动辄几千上万的殡葬运输“一条龙”服务全部取缔,取而代之的是最低147元的“惠民式”服务,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二)殡葬用品市场整治

下发了《关于取缔封建迷信用品的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纸人、纸马、冥币等封建迷信产品。会同市场监管、城市执法等部门,采取清明、中元、寒衣、春节4大节集中检查、平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27家殡葬用品专营店和2000多家农村商店进行检查。

(三)引导文明祭祀方式

利用媒体、公众号对文明祭祀、生态安葬等新的殡葬模式进行宣传,并印发了《殡葬改革宣传单》,在各村公开栏进行张贴,利用党员活动日进行宣传;在清明期间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自2018年起,市财政出资5万元购置鲜花,在大型墓地、烈士陵园设立鲜花兑换点,逐步改变祭祀者带纸上坟的习惯;开发制作了荣成祭祀网,引导群众通过互联网方式寄托哀思。

四、关于健全政策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处罚约束机制,规范殡葬用品市场。民政、市场监管和城市执法等相关执法部门形成合力,采取堵源头、查网点的方式,加大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即在清明节、中元节(俗称鬼节)、寒衣节、春节等四大传统祭祀节点强化取缔打击工作,还在平时采用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搞好对殡葬用品市场的整治。将殡葬用品生产、销售经营业户和移风易俗行为纳入征信体系建设,对违规经营业户进行征信扣分或列入失信黑名单,让违规者付出代价。将殡葬行为纳入《荣成市农村居民信用管理实施办法》,针对新建墓碑超出标准、使用封建迷信殡葬产品、烧香烧纸祭祀等行为,对逝者配偶、子女或立碑人扣除信用分100分,将信用分数与村民福利挂钩,通过物质惩戒提高村民自觉意识。对村内出现大墓大碑、有悖移风易俗要求的殡葬行为,严肃问责农村干部,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充分发挥农村干部监督作用,规范基层殡葬行为。

原文连接: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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