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成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荣政办发〔2019〕13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荣成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荣成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5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市级医院下转患者数量较上年度增加10%以上,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以病种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
二、主要措施
(一)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1.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市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复杂疾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抢救服务,对超出服务能力的疑难复杂疾病、急危重症向上转诊,接收基层医疗机构转诊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包括镇街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对超出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向上转诊。村级卫生室,在基层医疗机构指导下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医保局)
2.稳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荣成市医疗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荣办发〔2018〕55号)文件精神,搭建以市级医院为核心、区域医疗分中心为枢纽、普通基层医疗机构为网格的“1+X+X”新型医共体运行机制,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2020年,县域内医共体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发改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1.推行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鼓励并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对超出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在充分告知的前提下,优先为患者转诊至医共体牵头医院或其他市级医院。到2020年,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制度。(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2.规范双向转诊。制定各级医疗机构收治病种、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程序,畅通转诊绿色通道。基层医疗机构对超出诊疗范围的患者应及时上转至市级医院。市级医院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的慢性病以及其他康复期患者,应当转回至基层医疗机构,并负责指导后续治疗。到2020年,市级医院下转患者数量较上年度增加1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3.实行急慢分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原则上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逐步减少市级医院慢性病等普通门诊,重点在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治上突破。(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4.促进上下联动。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以医共体、医联体建设为载体,畅通上下转诊渠道,简化相关手续,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顺畅转诊。(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三)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
1.增强市级医院综合能力。完善市级医院科室设置、人员配置、设施设备,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要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其他市级医院达到相应的等级评价标准。以市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癌症中心“六大中心”建设为核心,以现有市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和优势科室以及市外转诊率高的疾病为重点,集中优质医疗资源,推进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六大中心”建设任务,新增省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或建设单位2个、威海市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2.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在房屋建设、设备配备、人员配置、服务功能和运行管理5方面实现标准化。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鼓励市级医院专科医师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立医师工作室,定期驻点开展医疗保健服务。加大新型救护车、抢救设备配备,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区域医疗分中心(中心卫生院)的急诊急救、二级以上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水平。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非药物疗法,增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3.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建立全市远程医学会诊、区域影像、远程心电、临床检验等中心,实现资源共享。组建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专业技术的培训、指导、考核。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推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设立市级消毒供应中心,实现消毒供应区域性统一管理。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康复服务,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4.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级医院要组织专科医师充实到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团队中,参与签约居民的健康管理、随访、巡诊和健康指导服务。完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的设计,拓展服务范围,增强签约服务的吸引力。到2019年底,城乡签约率分别达到35%、7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70%以上,在管老年人和高血压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各镇街)
5.创新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模式。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各医疗机构设置慢性病专科门诊,全面推进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干预、专科联盟建设、“线上线下双指导”等工作,实现慢性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全链条管理,推进慢性病患者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6.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利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补齐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空编率不超过5%。建立全科医生培养机制,基层医疗机构临床一线执业医师(不包括预防、口腔类执业医师)全部参加转岗培训,新录用的本科临床类医学生全部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鼓励市级医院临床医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非临床一线人员、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转岗培训,非临床一线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可回归临床工作。创新“人才池”管理模式,建立“县管镇用”的人才机制。将市级医院医师多点执业纳入城市医师服务基层范围,鼓励市级医院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改革基层医疗机构职称管理制度,开展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到2020年底,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全科医生。(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财政局)
7.推进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完善“智慧医疗”平台功能,加快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银医通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推行远程医疗服务、在线签约服务、线上健康教育、预约挂号、检验检查结果推送等功能,以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四)强化分级诊疗政策保障
1.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在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基础上,建立“医保总额预算、基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医共体内按区域人头包干的方式确定总额指标。实行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适度拉开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报销比例,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医共体内符合规定的双向转诊患者计算首次起付线。实施市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定额结算病种,对确定定额结算病种患者到县域外医疗机构治疗时不享受定额结算报销标准。(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2.实行差异化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设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降低药品、耗材、检查等价格,提高诊疗、手术、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拉开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梯度。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价格,细化远程会诊项目收费。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根据医院级别确定病种目录和收费标准,2019年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原则上不少于150个,适时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3.加强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完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与考核,引导市级医院医务人员临床首选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中标产品。医共体实行统一药品采购目录、统一采购价格、统一集中配送、统一款项支付,确保医共体内部药品种类和价格一致。合理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增补药品目录,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性用药目录与市级医院目录衔接。(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保障
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体安排。卫健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配套政策,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牵头制定常见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医保部门要完善医保支付和医药价格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社部门要会同卫健部门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培养。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宣传部门要会同卫健部门广泛开展分级诊疗政策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引导群众按照疾病就诊规律进行科学有序就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调度、协调推进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检测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