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荣政办发〔2019〕7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荣成市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居民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鲁政字〔2018〕178号)、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威海市2018年农村供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威住建通字〔2018〕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宜可再生资源则可再生资源”总原则,先试点、后推广、稳步推进,加快推进农村清洁供暖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到2019年,完成各区镇、街道驻地(除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外的)商户企业茶水炉、小煤炉、大灶等分散式燃煤设施改造;完成市级以上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崖头城区周边及通道村庄清洁取暖试点。到2020年,完成60个省定贫困村清洁取暖设施改造,解决全市55%以上村庄清洁取暖问题。到2021年,解决全市75%以上村庄清洁取暖问题。到2022年,全市农村全部实现清洁供暖。
三、供暖方式
(一)各区镇、街道驻地商户、企业等能接入热力管网的,尽量接入热力管网;不能接入热力管网的,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或空气源热风机、碳晶板、燃气壁挂炉等方式进行取暖,禁止燃煤取暖。
(二)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崖头城区周边及通道村庄等试点能接入热力管网的,尽量接入热力管网进行取暖;不能接入热力管网的,优先推广洁净型煤取暖方式,也可采用空气源热风机、碳晶板、燃气壁挂炉等方式进行取暖。
(三)禁燃区内按市政府有关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文件要求执行。
四、补助政策
市财政将对列入试点范围村庄的农户进行资金补助,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和俚岛镇按财政体制负担,各区镇、街道商户、企业不在补助范围。在设备采购补助方面,每户只能选择一种清洁取暖方式,在采购环保炉具、空气源热风机、碳晶板、燃气壁挂炉等清洁取暖设备时,每户按采购费用的80%且最高不超过2000元进行补助(空调、小太阳等不在补助范围)。在设备运行补助方面,采用洁净型煤取暖的,每吨补助600元,每户每年不超过2吨;采取燃气取暖的,燃气每方补助1元,一个采暖季补助最多不超过1200元;采用空气源热风机、碳晶板等电取暖的,按清洁供暖相关电价规定执行,同时每度电补助0.2元,一个采暖季补助不超过1200元;以上均暂定补助3年。
五、责任分工
(一)各区镇、街道:作为农村清洁供暖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农村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工作。有试点任务的镇街,负责对试点村村民原有散煤进行清理,与村民签订不使用散煤承诺书;每年5月底前,以村为单位统计洁净型煤用量,负责洁净型煤预定及发放;负责按照200元/吨的标准收取洁净型煤订金。
(二)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散煤治理工作,积极推广洁净煤,指导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工作;负责指导能源结构调整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工作;负责做好清洁型煤出售价格的核定。
(三)财政局: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保证清洁取暖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清洁取暖年度实施计划方案,指导各镇街和企业有序推进“洁净型煤”“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程;调度上报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会同镇街、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环保局等部门进行抽查验收。
(五)环保局:负责淘汰未按要求改造的城乡分散燃煤锅炉,杜绝工商业户、企业等在镇街驻地(除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违规使用茶水炉、小煤炉、大灶等分散式燃煤设施,做好对各类清洁供暖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工作。
(六)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加强散煤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散煤、超范围经营散煤以及销售不达标散煤的违法行为。
(七)国网荣成市供电公司:负责清洁取暖城乡配电网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满足城乡居民“煤改电”需要;执行省市农村清洁取暖电价政策。
(八)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负责督导热电燃气集团落实洁净型煤的采购、加工和发放,并做好型煤质量指标的检验。
(九)热电燃气集团:负责洁净型煤的采购、加工和发放,确保型煤质量,达到硫份≤0.5%,挥发分≤12%,灰份≤24%,发热量≥6500 大卡。由住建、财政、环保、国资等部门考察并选定几种品牌、规格的环保炉具,通过比价方式限定最高价格,本着村民自愿购买的原则,由热电燃气集团负责组织代销发放。
六、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造总量、时间进度、年度计划、政策措施、供暖方式等内容,于2019年3月底前报市住建局备案。
(二)摸底排查和设施改造。各区镇、街道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对试点村进行全面精准摸底,并建立工作台帐,明确改造户数、用户身份、改造方式等信息,实行销号管理,各类取暖设施及管网改造7月底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供暖设施安装调试结束后,由各镇街组织检查验收,由户主及参加检查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建立竣工档案,报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在镇(街)检查验收合格后,会同相关镇街、财政局、发改局、环保局等部门对农村供暖改造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四)总结经验。根据试点村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为全面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建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资服务中心、供电公司、热电燃气集团及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农村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广泛宣传引导。市住建局及各镇街要通过会议发动、登门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清洁取暖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要利用“荣成新闻”“时事解读”“民生360”等专栏,采用政策解读、现身说法等形式,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强化联动配合。市政府建立农村清洁取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题调度研判会议,市住建局要牵好头,对整治过程中需多个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要及时提报市政府。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成立专门的班子,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不打折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严格监督检查。市住建局要会同市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严格按照农村清洁供暖标准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各镇街达标建设、规范运行;建立工作台帐,每月25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汇报推进情况,对推进缓慢、流于形式,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镇街,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村一档、一处一档,农户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寻山街道要加快已实施改造的罗山寨、瓦房和金家寨平房的拆除及禁燃散煤工作;引导牛口石、北吴家村村民采取集中供热或燃气壁挂炉取暖的方式取暖。
附件:1.城区周边及通道村庄户数统计表
2.美丽乡村户数统计表
附件1
城区周边及通道村庄户数统计表
序号 | 镇街 | 村庄 | 户数 |
1 | 寻山街道 | 城后 | 430 |
2 | 寻山街道 | 菜园 | 303 |
3 | 寻山街道 | 万石耩 | 90 |
4 | 寻山街道 | 蔡家庄 | 428 |
5 | 寻山街道 | 南逍遥山 | 232 |
6 | 崖头街道 | 前密文 | 165 |
7 | 崖头街道 | 后密文 | 104 |
8 | 崖头街道 | 青山后张家 | 353 |
合计 | 2105 |
备注:禁燃区内牛口石村264户,北吴家村317户,供热燃气管网可覆盖,建议管网延伸,采取集中供热或燃气壁挂炉取暖。
附件2
美丽乡村户数统计表
序号 | 镇街 | 村庄 | 户数 |
1 | 港西镇 | 鸡鸣岛 | 70 |
2 | 俚岛镇 | 中我岛 | 134 |
3 | 俚岛镇 | 大庄许家 | 235 |
4 | 俚岛镇 | 烟墩角 | 590 |
5 | 夏庄镇 | 北山杨家 | 71 |
6 | 夏庄镇 | 战家 | 84 |
7 | 埠柳镇 | 东姚家山 | 58 |
8 | 埠柳镇 | 西姚家山 | 45 |
9 | 城西街道 | 东岭后 | 213 |
10 | 崖西镇 | 山河吕家 | 270 |
11 | 崖西镇 | 后高家庄 | 176 |
12 | 崖西镇 | 小山口 | 182 |
13 | 崖西镇 | 隆峰 | 261 |
14 | 荫子镇 | 北流水 | 305 |
15 | 荫子镇 | 前荫子夼 | 485 |
16 | 大疃镇 | 双石周家 | 107 |
17 | 东山街道 | 崮山前 | 342 |
18 | 斥山街道 | 盛家 | 566 |
19 | 宁津街道 | 马栏耩 | 235 |
20 | 宁津街道 | 东楮岛 | 173 |
21 | 宁津街道 | 东墩 | 208 |
22 | 宁津街道 | 东苏家 | 130 |
23 | 宁津街道 | 渠格 | 230 |
24 | 宁津街道 | 留村 | 330 |
25 | 港湾街道 | 西车 | 255 |
26 | 港湾街道 | 北车 | 436 |
27 | 寻山街道 | 夼子河 | 302 |
合计 | 64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