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暂行意见
荣政发〔2019〕15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实现沿海内陆均衡发展,现就推动全域优质高效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争当践行新发展理念排头兵为目标,按照“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经营品牌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生态化”的原则,以打造乡村产业振兴样板为主线,厚植产业基础,培育产业龙头,拉长产业链条,鼓励引导更多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村产业兴旺、农民增收致富。
二、目标任务
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新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基地20万亩、总面积达到40万亩以上,培植荣成苹果、荣成无花果等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 村集体领办合作社300家以上,土地规模化流转面积达到40万亩以上,托管土地面积10万亩以上,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优势突出的现代农业产业格局。
三、扶持政策
1.支持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鼓励和支持集中成片流转土地,促进耕地向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对年内成方连片规模流转土地50亩(含50亩)以上,每亩按1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500亩以上的超出部分按每亩2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2.支持村集体领办合作社。鼓励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成立村集体领办合作社,构建责权利明晰、规范有序的运营机制。整合涉农资金对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土地流转和土地连片整理予以奖励扶持。①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年内规模流转30亩(含30亩)以上,每亩按年土地租金给予等额补助,每亩年租金补贴不超过300元,连补3年。②土地连片整理补助。对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土地连片整理予以重点支持,对连片整理适合大型机械作业的土地规模达到30亩(含30亩)以上的,每亩按200—4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③推广种粮收入保险。对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缴纳的小麦、玉米收入保险保费,给予等额补贴。
3.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①对年内成方连片整理新发展苹果面积在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500亩以上的超出部分按每亩4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连片整理新发展葡萄、猕猴桃面积在50亩(含5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连片整理新发展核桃、梨、桃、茶叶、樱桃、蓝莓等面积在50亩(含5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对连片整理新发展无花果、板栗、苗木面积在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②对新建成方连片规模在20亩(含20亩)以上,且单体大棚占地不低于1亩的,钢骨架春暖大棚,按每平方米15元给予一次性补助;钢骨架冬暖大棚,按每平方米3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新建成方连片规模在10亩(含10亩)以上钢骨架连体大棚,按每平方米45元给予一次性补助。③支持现有农业企业引入外来资本进行战略合作,对当年新建1000亩以上大项目或产业带动引领作用突出的重点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④鼓励支持镇街发展高效农业,开展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工作。对镇街发展规模特色种植(50亩以上)和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土地流转面积设定年度指标任务,纳入镇街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完成任务的镇街,考核赋满分,超出部分按每亩200元给予奖励;对任务完成70%(含70%)以上的镇街,按完成比例赋分;对任务完成低于70%的,考核不得分。
4.支持城铁沿线区域发展特色高效农业。鼓励城西、荫子在城铁沿线500米范围内区域发展特色农业。①年内成方连片规模流转土地50亩(含50亩)以上,每亩补助300元,连补3年。②在土地整理、土地开发、水利设施、交通路网建设等基础配套方面优先予以扶持。
5.支持三产融合发展。①支持种植业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对企业年内新上苹果、甘薯、无花果等加工设备,设备投入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按设备购置金额的10%予以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②对年内举办行业有影响力的品牌推介或产销对接活动的市内产业化龙头企业,视档次规模和影响力,给予10—30万元补助。③推进绿色发展。支持市内农业科技企业与规模果蔬基地开展对接服务和深度示范合作,推广应用绿色农业投入品,改善土壤地力、提升作物品质,实现高质高效。支持农业物联网建设,对规模特色农业经营主体新上物联网设施,按设施投资额给予40%补助,平均每亩补助不超过1000元。④支持电商联农业进农村。对在荣成成立运营公司、组建专业运营团队且当年销售本地种植业特色农产品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新兴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工作专班,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改、财政、商务等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工作要求,建立调度督导机制,压实各级产业振兴主体责任,健全上下联动、统一高效的组织保障体系,在全市上下形成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和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做好国家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财税、金融、土地等扶持政策的承接落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政策环境。财政部门要加强优质高效农业政策资金保障工作;金融部门要创新支农金融产品和业务,加大对重点产业项目和示范园区经营主体的信贷资金支持;农业、水利、交通部门要做好农田、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供销部门要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健全现代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优先用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所需建设用地。
三是强化机制保障。健全发展高效农业备案机制,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总体发展规划、确定实施主体、制定实施方案,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由主管部门组织评估验收;流转土地要通过镇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土地流转运作。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担当,对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结果评价等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力度大、成效突出的镇街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严肃问责,确保乡村产业振兴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内陆镇优质高效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后废止。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