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依法履行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职能;
(二)组织实施全市海域和渔业水域的巡航监视,负责检查海域使用情况,负责海域和渔业水域污染防治的执法检查;
(三)负责禁渔区、禁渔期等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的实施;
(四)负责监督检查渔业准入、持证捕捞、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及经销;
(五)参与对渔船修造行为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渔港渔船安全执法检查;
(七)负责实施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
(八)配合参与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渔事纠纷和渔港水域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参与海上抢险救助;
(十)依法查处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海洋和渔业生产秩序;
(十一)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