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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林业
    • 发文机关: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
    • 成文日期:2019-11-29
    • 公开发布日期:2019-11-29
    • 发文字号:荣政办发〔2019〕39号
    • 所属单位: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解读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荣政办发〔2019〕39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31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19〕9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建立林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构建市、镇(街道)、村三级林长制体系,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筑牢林业生态屏障,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持续发展的林业保护发展责任体系。

二、总体目标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实现森林资源“三保”,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保林区秩序稳定;“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和湿地资源行为的总体目标,打造一批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构建起健康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稳定。

三、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市、镇(街道)、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市级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市级区域性林长由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协助总林长开展工作。

各镇(街道)参照市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本级林长、副林长。村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

国有林场设立林长,由国有林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市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市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镇(街道)可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市林长制责任单位为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林长制责任单位分别明确1名科级干部为成员,确定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员。建立林长制协作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每个季度进行1次工作进展调度。重大事项,总林长、副总林长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三)工作职责。市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全市各级林长制工作实施总督导。市副总林长负责协助总林长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市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具体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负责拟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以及林长制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镇(街道)、村级林长的具体职责由各级自行明确。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森林管护,提高生态质量。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组织开展林地、湿地清理整治乱占滥用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控,加强征占用林地监管,严防林地林木非正常消耗。

(二)实施生态修复,提高生态水平。以“六林工程”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市国土绿化行动,科学编制森林、湿地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和湿地等专项调查,整合形成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相衔接,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管理。

(三)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态效益。建立完善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明确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着力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监督管理。推进林业产业化,积极发展林果、种苗花卉、森林旅游康养等特色产业,积极创建各类国家级森林养生、康养基地及慢生活休闲体验区,实现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四)加快科技创新,提高管理能力。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构建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之间视频监控、遥感影像、重点生态区域等数据集群建设,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不断加强森林、湿地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效率和监测数据准确性,逐步建成森林、湿地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的动态监测体系,切实提高生态资源管理能力。

(五)推进依法治林,严格执法监督。落实国家、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探索建立森林资源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快速发现和查处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工作督查督办、信息通报、考核等制度,定期由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措施,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

(二)完善政策保障。建立各级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保障机制,积极落实林长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管护与发展经费,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员队伍建设及森林资源监测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外资项目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

(三)严格监督问责。加强林长制工作监督检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级要动态跟踪林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辖区内森林资源管护与发展信息。总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林长制工作信息发布平台,在城区周边,主要的生态功能区村边、路口等设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林长责任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充分利用各级融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主要任务部门职责分工

2.荣成市林长制工作职责

3.荣成市市级林长设置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1

主要任务部门职责分工


类别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一)强化森林管护,提高生态质量。

1.把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划定保护区域,落实保护措施。

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海洋发展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

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组织开展林地、湿地清理整治乱占滥用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控,加强征占用林地监管,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加强对临时使用林地的监督管理,严防林地林木非正常消耗。

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

3.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探索建立湿地生态、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等补偿制度。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林长制专项工作保障经费。

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4.加大森林灾害防治力度,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提升国有林场专业防灭火能力;加强基础设施、物资储备建设,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


(二)实施生态修复,提高生态水平。


(二)实施生态修复,提高生态水平。

1.科学编制森林、湿地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和湿地等专项调查,整合形成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相衔接,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

2.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以海岸林带绿化、荒山生态绿化、水系生态绿化、绿色通道建设、城镇村绿化美化和退耕还林还果“六林工程”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市国土绿化行动。

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

3.开展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

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


(三)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态效益。

1.明确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着力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

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水利局

2.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强化森林生态服务功能。

市自然资源局

3.推进林业产业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林果、种苗花卉、森林旅游康养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积极参加“山东省十佳观光果园”和“齐鲁放心果品”品牌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各类国家级森林养生、康养基地及慢生活休闲体验区,实现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快科技创新,提高管理能力。


(四)加快科技创新,提高管理能力。

1.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构建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之间视频监控、遥感影像、重点生态区域等数据集群建设,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市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大数据中心、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

2.建立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确保每块林地、湿地,每棵古树名木都有林长和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源头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无盲区,做到监督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积极探索建立“民间林长”制度,鼓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民间人士参与民间林长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林长制正向激励机制, 增强林长制工作激励效果,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社会监督体系。

市自然资源局

3.加强森林、湿地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效率和监测数据准确性,逐步建成森林、湿地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的动态监测体系,实现资源数据年度更新,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提供基础数据。

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审计局


(五)推进依法治林,严格执法监督。

1.按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落实保护措施。制定出台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市自然资源局、司法局、海洋发展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

2.强化日常监管手段,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要生态区域,探索建立森林资源实时监控网络,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快速发现和查处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建立整体联动机制、办案配合机制、舆情引导机制、严格问责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

3.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和乱占滥用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等行为。

市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公安局

4.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市审计局


附件2

荣成市林长制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相应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重点做好各类生态功能区、公益林的保护与发展,建立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每名市级林长联系一个重点生态功能区,负责督促、指导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发展工作。按照权责相当的原则,市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为第一责任人,林长为主要责任人。

镇(街道)级林长负责落实本区域内森林保护与发展工作,承担生态功能区、公益林、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级林长制实施意见。国有林场林长负责经营范围内森林保护与发展工作,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市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职责

按照责任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市级林长制责任单位的职责如下:

市委组织部负责将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管理考核内容,促进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有效落实。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林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保护发展重点项目等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校园绿化,指导开展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及国土绿化、森林防火、森林保护等宣传教育。

市科技局负责对开展的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发展保护科学研究与应用推广项目择优推荐申报各级科技项目支持。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涉及破坏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市司法局负责指导涉及森林、湿地资源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市级所需经费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监督矿山开发及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工作,负责森林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一确权登记等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负责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和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承办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加强园林绿化和绿地管理保护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交通路域范围内绿化工作,加强通往或穿越林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市水利局负责做好河流、湖泊、水库等管理范围内绿化工作,配合做好造林绿化和林业生产用水调度。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

市海洋发展局负责监督管理近海海域、海岛的开发利用活动,组织实施近海海域、海岛和海岸线的修复工程。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完善森林生态旅游产品,加强生态旅游公益宣传。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森林、草地扑灭火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规范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配合制定林产品相关标准。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森林防火等防灾减灾气象信息。

市大数据中心负责支持开展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的信息化建设。


附件3

荣成市市级林长设置


总林长

市委书记、市长

副总林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副市长

林 长

区域

管理范围

市长

(总林长)

自然保护区及沿海防护林区域

包括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约为2.5万亩;荣成成山头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约为9万亩;港西—成山头沿海公路两侧防护林区域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总林长)

伟德山区域

包括俚岛镇、崖西镇、埠柳镇、夏庄镇、寻山街道,总面积约13万亩

市政协主席(副总林长)

成山区域

成山镇,总面积约为4.5万亩

市委副书记(副总林长)

槎山区域

人和镇,总面积约为3.5万亩

分管副市长(副总林长)

石岛山区域

包括人和镇、港湾街道、斥山街道,总面积约为3.5万亩

副市长

(副总林长)

甲子山区域

包括宁津街道、东山街道、桃园街道,总面积约为2.6万亩


政策解读:荣成市《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