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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荣成市委、荣成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9:20 来源:荣成市信访局 浏览次数:

2017年度中共荣成市委、荣成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责

    (一)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依法应当由有关党政机关处理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2. 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访局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信访局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2个,包括:

    1、局机关决算(一级预算单位 主管部门)

    2、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二级预算单位)荣成市社会矛盾受理调处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320.16万元,支出总计320.16 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22万元,增长17.7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 320.1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20.16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32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1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0.16万元,支出总计32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20.1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22万元,增长17.7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48.22万元,增长17.7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54万元,占77.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3.68万元占4.27%,住房保障(类)支出23.44万元,占7.3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0.16万元,支出决算为32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7%,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增加35.76万元,增加112.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支出。年初预算为218.9万元,支出决算为24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国家生育政策变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3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支出。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20.1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292.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2.87万元、津贴补贴92.64万元、奖金16.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6.77万元、生活补助1.4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85万元等。

公用经费2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7万元、邮电费0.8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劳务费1.03万元、工会经费3.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4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信访局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20万元(含局机关及1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0.2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6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6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费减少;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等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0万元。主要用于租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0.2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上级和外市区来检查指导工作,共计接待1批次,22人次。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信访局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6万元,比2016年增长6.66万元,增长3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购置办公设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金额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金额0万元。本部门无绩效自评项目和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2、随2017年决算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没有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3、以市直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无绩效自评项目和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本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xx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xx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附表:信访局决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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