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 索引号:/2018-13180
    • 发布单位:荣成市政府办公室
    • 内容分类: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2018-10-1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2028-08-15
    • 文号:

《荣成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8:13 来源:荣成市电子政务中心 浏览次数:

1、主持人:2018年10月10日,市政府印发了《荣成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您先给我们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个《禁放规定》的起草背景和大致过程吧。

民警:好的。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今年8月7日,威海市人民政府第64号令颁布了《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我市根据威海市的相关规定,结合2013年出台的《荣成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荣成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经荣成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禁放规定》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主持人:新的《禁放规定》与之前的限放规定相比,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呢?

民警:新的《禁放规定》不仅将我市之前实行的限放政策改为禁放,而且禁放区域比原来的限放区域有所扩大;并且规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地点内,全年禁止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春节期间也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3、主持人: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新的《禁放规定》中规定的禁放区域是如何划分的?

答:是这样的。新的《禁放规定》根据荣成主要城市区域分布和大天鹅自然保护区相关工作的需要,将荣成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的部分区域,以及俚岛镇烟墩角村等,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具体来讲:

(一)荣成经济开发区:从宝竹肉食红绿灯沿北外环路向东至车道河大桥,沿车道河向东至海边一线以南区域,宝竹肉食红绿灯沿将军路向南接凭海路、宁家南路、崂山路至八河水库北头一线以东区域。

(二)石岛管理区:从岭上唐家红绿灯沿峨石山路向东至石岛工业园西侧,接林家路、核电路向东至朝阳山山体西侧,沿朝阳山山体向南、向东至东南海村、鑫发码头一线以南、以西区域,岭上唐家红绿灯沿合兴北路向南,接斥山西路,沿郭家水库东侧向南,沿赤山山体向南、向西至威海(荣成)高新产业园慧谷科技,接石沙线向南至人和码头一线以东区域。考虑到我市渔民的风俗习惯,允许石岛管理区禁放区域内的港口、码头、船坞燃放烟花爆竹。

(三)好运角旅游度假区:从成山镇西北泊、成山六村沿成山林场南侧向东,接沙沟、瓦夼、冯家庄、城东郭家至万国城一线以南区域,西北泊、康村、黄埠向南接S301,向东至成山六中红绿灯,向南沿S301至耩后村一线以东区域。

(四)俚岛镇:烟墩角村区域。

4、主持人:新的《禁放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放烟花爆竹的地点还有哪些?

民警:(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社会福利机构;

(四)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六)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山林、沿海防护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九层以上或者高于二十四米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三十米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六十米范围内;

(九)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的其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部门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负责管护。

5、主持人:对于违反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禁放规定》会受到何种处罚?

民警:新的《禁放规定》明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从事婚庆、殡仪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为顾客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未在燃放完毕后立即清扫燃放废弃物,破坏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而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将依法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6、主持人:新的《禁放规定》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老百姓,最应该注意的是什么?

民警:禁放区域全年禁鞭,城市建设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都要认真了解熟悉新的《禁放规定》的具体内容,只要在禁放区域内,就要严格遵守禁放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安机关也将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做到家喻户晓。对于不听劝阻、违反禁放规定的,公安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视情给予处罚。同时,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全力收缴非法烟花爆竹,确保烟花爆竹管理的绝对安全。


原文链接: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成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