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荣成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可以登录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ongcheng.gov.cn)查阅。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领导及工作分工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3.决策公开

主要包括:本机关每年的工作报告及下年工作思路。

4.其他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包括:日常业务公开、公示公告。

5.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 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2. 在本机关办公室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到本机关领取并填写《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在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点击“申请表格下载”,下载电子版《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自行打印填写后提交本机关。

3、在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点击“依申请公开”,选择申请信息公开的单位名称,按照表格内容填写后,点击“提交信息”即可提交本机关。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二)申请受理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地址:荣成市伟德东路17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1-7561915

2.本机关受理网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http://www.rongche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83)

3.本机关受理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来信请寄:山东省荣成市伟德东路17号,荣成市审计局办公室(收),同时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邮政编码:264300 ;联系电话:0631-7561915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详见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见附件)。

4.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6.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荣成市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荣成市伟德东路17号。

邮政编码:2643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1-7561915 传真:0631-7561915

电子邮箱:rcsjbgs@wh.shandong.cn(本电子邮箱不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民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一:荣成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二:荣成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doc


                                                                                                 

(本指南自2024年1月1日起实行)

    2023年12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