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地址: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8号)领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荣成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 阅。
(二)公开形式
1.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ongcheng.gov.cn)。
2.《威海市荣成市人民政府公报》面向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政府部门、规模企业、小微企业、职业院校、公共服务单位赠阅,并选取部分政务服务大厅、医院、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作为赠阅点。威海市荣成市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数字公报专栏(http://www.rongcheng.gov.cn/ztZfgbWebList),公众可自行查询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3.荣成市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rongcheng.gov.cn/col/col40603/index.html)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档案馆(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伟德东路33号;查档电话:0631-7562912;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市图书馆(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悦湖路文体中心7号;联系方式:0631-7567057;查阅服务时间: 365天对外服务;5月1日—9月30日,开放时间为8:00-17:00;10月1日—来年4月30日,服务时间为8:00-16:30,每周一闭馆)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受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荣成市司法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1-7562699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山东省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8号,荣成市司法局(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4300;联系电话:0631-7562699。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http://tyjspt.weihai.gov.cn/jactysqgk/front/main.do?sysid=41)
(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受理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也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登录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先点击左边“依申请公开”,再点击本机关名称,将表格内容填写完成后,提交信息即可。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详见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见附件)。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荣成市司法局办公室是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7562699 传真:7562387
电子邮箱:sdrcsfj@wh.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本指南自2024年1月1日起实行)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