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医保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08:36:24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精神,现将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医保工作透明度,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保障,部门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明确局办公室1名同志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联络协调实施工作。

(二)深化能力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等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无误、工作有序高效。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威海市医保系统业务能力建设等各类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成效。

(三)拓展公开渠道。通过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重点公开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信息,提升政策宣传覆盖面。通过组织走访贫困户、开展志愿服务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广大基层群众延伸,为群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9  

19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2043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需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和水平。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扩大,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信息量,扩大公开范围。二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督查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评估和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办理时效和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