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http://www.rong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荣成市成山大道东段99号,邮编:264300,联系电话:756405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以政务公开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组织和制度建设方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体制和机制,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在载体建设方面,不断丰富政府信息的平台和渠道,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度”,着力提高机关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群众需要。全年,通过荣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微信、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发布和回复各类法律法规、办事指南、业务工作等服务信息400余条,及时、全面、有效地为公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共发布各级各类信息1000余条,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同时,在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立的教体窗口,全年共为群众办理业务3200余件,其中电话咨询500余次,窗口咨询200余次,向群众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拟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全面落实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具体任务,按步骤、按要求、有时效地完成信息公开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接到2条市民提交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括“因论文写作需要现向您申请荣成市2021年度的文化体育单位数以及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数据 ”和“申请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法公开2022年11月与宝威教育集团签订的合作协议 ”,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教体局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抓落实,局里精选两名科室人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网站的维护更新和政务材料的搜集整理;选派两名爱岗敬业、熟悉业务的科室人员常驻行政审批服务局教育和体育局窗口,向群众提供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一站式窗口化服务;设置信息公开办公室,服务指南上桌、文件入柜,配齐了各种办公设备。规范性文件发布和废止结果应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各业务板块进行更新后按照职能重新分类,清理不相关的内容,发布信息后公众可以按关键字搜索查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继续强化“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的窗口功能。官方微信是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也是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展示宣传教体工作的重要窗口。微信更新包括教体政策法规、人才政策、招聘信息、新闻动态、民生工程、校园安全、队伍建设、明厨亮灶、学生餐饮等内容,全年通过“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详实。
(五)监督保障
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对拟发信息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由信息公开小组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1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1 | 1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条例》的规定和上级工作要求,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高效工作制度。严明工作职责,落实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形成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2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
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