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09:49:3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以及威海市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荣成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荣成”( http://www.rong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荣成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荣成市青山东路688号,邮编:264300,电话:0631—7561952,传真:0631-7561309,邮箱:rcswsjb@wh.shandong.cn)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4300余条,其中通过市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发布信息300余条,微信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各类媒体报刊发布信息3500余条。完善制度,抓好落实。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全面理顺和规范《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等制度的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政务公开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全部予以减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发现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公开,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原有公开事项清单以及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需要依据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进行修改调整的,应及时修改调整。规范性文件发布和废止结果应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各业务板块进行更新后按照职能重新分类,清理不相关的内容,发布信息后公众可以按关键字搜索查找,省时省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设置了政务公开工作及查阅场所,便于存放和查阅政务公开条例、申请表、标准文书和政务公开档案等资料。为方便群众查询,公开了政务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等内容,设立了投诉电话。利用“荣成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动态、政策公开等资讯报道。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荣成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医疗卫生板块,主要发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饮用水安全检查”等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发布前必须经科室负责人仔细审核、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送交市委保密局确定,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文件新要求,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3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的栏目分类不准确,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公开政务信息的主动性有所欠缺,部分内容没有及时更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针对不足,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严格按照内容归类标准精准分类,督促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积极公开相关内容,按照要求定期维护更新。增加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医疗卫生板块应公开内容的数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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