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rong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威海市荣成市荷田东路158号,电话: 0631-7587289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立足综合执法工作实际,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强化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威海市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巩固公开基础,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全年,通过荣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70余条,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去年相比数量减少2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政务公开服务指南上桌、制度上墙、文件入柜,改善接待来访群众条件,完善各种办公设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安排一名专职、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公开《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23年版),明确公开事项、更新时限和公开依据等内容。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文件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时及时更新有效性标识。强化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4.平台建设方面。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着力建设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向公众开展政策解读、互动交流。
5.监督保障方面。制定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对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1.787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业务负责人专业化不足。
改进措施:一是督促相关负责人按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更新频次;二是组织专人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与上级开设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办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3年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23年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3.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认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配合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加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