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荣成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rong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荣成市统计局联系(地址:威海市荣成市伟德东路9号,电话:0631-756207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荣成市统计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等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1.主动公开方面。荣成市统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2024年,荣成市统计局共主动公开信息82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年,荣成市统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与去年相比数量增加1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造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积极配合荣成市政府做好政府网站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市政府要求明确公开事项,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4.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内容公开方式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5.监督保障方面。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实施重大决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准确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互动性不足。目前,我们的信息发布主要依赖于官方网站和传统媒体渠道,缺乏多样化的平台和手段。随着社交媒体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公众对于信息获取的方式和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因此,我们需要拓展信息发布的渠道,利用多种新媒体平台,增加与公众的互动频率和深度,通过在线问答等新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4年荣成市统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24年荣成市统计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 0 件、政协提案 0 件。
3.其他方面:荣成市统计局以统计信息、信息公报为落脚点,以图表的形式公开统计数据,从工业生产、服务业发展、投资幅度、消费市场、金融运行和市场活力等统计数据分析荣成经济运行发展趋势,助推政府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