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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在线回答问题
录入时间:2009-11-23 8:19:03
1、问:当事人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婚姻登记机关应如何处理?
答: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应当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2、问: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是多少?为何作出这样的规定?
答:我国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我国婚姻法关于法定年龄的规定。法定年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是结婚年龄的下限。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人的生理和心理才能发育成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并承担一定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因此,古今中外世界各国的婚姻立法都对法定年龄有一定的规定。
3、问:个人想申办一个家庭托老所,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答:申请设立社会福利机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并符合建筑规范和行业化标准;有与业务性质、范围相适应的生活、康复、医疗设施;有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设立社会福利机构应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的合法证明、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验资证明、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草案;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名单及有效证件。
4、问:孤寡老人想进敬老院,怎么办?
答: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属于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是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应实行五保供养。凡符合这些条件的村民,应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享受五保供养待遇。享受五保供养待遇的村民,经镇、村同意后可进敬老院集中供养,也可在本村分散供养。
5、问:我村有位老人当时在部队受伤没有评残,现在想评残都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答: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三年后补办评残手续,应符合两个条件:1、因战因公致残;2、有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
办理评残的手续是:1、本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或残情等情况;2、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查后写出证明材料,连同本人档案材料(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书面申请等一并送民政局审查;3、民政局经审查认为具备评残资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情检查,由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填写《残疾等级审批表》,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威海民政局审查;4、威海民政局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上报的《残情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查意见,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报省民政厅审批;5、省民政厅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在《残疾等级审批表》和残疾证件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由民政局将残疾证件发给本人。
6、问:现在想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需要哪些材料?带兵退伍军人能否享受定期补助?
答:1、原部队原始证明(原始医疗证明或确切档案记载);2、镇、村出具证明;3、个人书面申请(说明在部队患病经过等情况)。必须具备这三个条件方可批准其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这是过去审批带病退伍的条件,目前威海市正在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标准,目前暂停审批。
带病退伍军人如果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但前提是生活特别困难,连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都达不到。但现在政府对困难群众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带病退伍军人和群众一样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另外对60岁以后确实生活困难的,我们给予优待补助。
7、问:我有位朋友想收养一名儿童,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答:条件是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如果是男性收养女孩,年龄需相差40周岁)
手续有: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子女证明;
6、公安部门出具的拾捡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7、夫妻、小孩三人的单人半身2寸照片各一张,三口合照1张。
8、问: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组织居民落实居民会议的决定。
(3)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为居民和驻地单位在生产、生活、工作等方面提供方便。
(4)组织居民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5)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团结互助、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推行婚丧改革、提倡晚婚晚育,促使居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6)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居民家庭、邻里团结和睦。
(7)协助人民政府和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拥军优属、社会救济、青少年教育、公共卫生等项工作。
(8)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9)村改居的居委会依法监督本居委会集体资产的管理
9、问: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答:(1)到民政局民管办领取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10、问: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一)双方均无配偶;
(二)双方自愿结婚;
(三)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四)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范》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应满足以下四个方面的形式要件:
(一)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提供男女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
(四)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答:(一)有业务主管单位并经其审查同意;(二)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企业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五)有必要的场所。
答:(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场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答:凡65岁以上的老人均可办理老年证。
老年证的用处:不承担各种集资;老年人到医院就医从优,凭证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凭老年证进入公园免购门票,其它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凡收取门票费一律实行半价,70岁以上老人免费;65岁老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半价优惠,70岁以上老人免费,免费使用公共厕所,免收法律服务费,减免办理抚养、助养、赡养协议的公证费,对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领取不低于100元长寿补助金,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每年免费进行一次体检。
答:本人提出申请交所在镇或居委会;申请人及其赡养人、扶(抚)养人属在职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全部收入证明,属下岗、失业的,须持同级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下岗证》、《失业证》;经居委会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镇政府初审。
 
(二)市民提问问题
 
1、问:到殡仪馆火化就一定要买殡仪馆的骨灰盒吗?
    答:殡仪馆是我市唯一合法销售骨灰盒的经营单位,所销售的骨灰盒均经有关部门核价,实行明码标价。目前,社会上有个别人员向丧户销售骨灰盒及其他丧葬用品,属非法经营,他们销售的骨灰盒不仅在质量上得不到保证,而且在价格上更是随意由他们乱减,使丧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损失。我们从没有强制要求丧主必须在殡仪馆购买骨灰盒。但是,为了维护丧主的利益,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反对丧主与非法经营者进行交易活动。
2、问:我父亲在旅顺口当了8年海军,为什么现在没有待遇?
答: 《革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的老复员军人,可以享受老复员待遇。当事人的父亲为这一特定时间之后参军,属于义务兵,不能享受国家政策待遇。
3、问:我父亲今年88岁,因出夫受伤,至今没有待遇,要求解决待遇问题。
答:我们将下线后与你联系。
下线后,市民政局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当事人要求为父亲评残以解决待遇问题,市民政局将进行入户调查,是否评残,按调查情况确定。
4、问:我是新庄村人,现在生活困难,能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答:我们将下线后与你联系,如果符合条件,可以为你办理低保手续。
下线后,市民政局与崖头街道、新庄村、以及当事人三方取得联系,现已落实:崖头街道已经为其办理农村低保手续,低保金按季度发放尚未拨付到个人手中。经查,新庄村去年为其发放1200元生活补助,今年又为其办理医保卡,其生活状况稳定。
5、问:我是越战参战人员,当时评了残,为什么现在没有参战补贴?
答:我们将下线后与你联系解决。
下线后,市民政局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经查,当事人同时具备两个身份,即参战人员、革命伤残军人,根据《革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同时具备两个身份的革命军人,享受其中最高身份的待遇,当事人依法按革命伤残军人这一较高的身份领取伤残补助,因此不能重复享受参战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