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局长我想问个事,为什么我的网吧已经办好了消防的证和文化局的证,上个月到你们工商局去办执照,你们不给办?
答:这位听众你好,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经营网吧的业户,必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且取得文化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你所说的消防和文化部门的审批手续已经办好,但工商部门不予登记的情况,可能是因为你申请登记的营业场所不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格规范企业住所登记的通知》也规定,对企业利用居民住宅作为住所的,要严格把关。其中,对经营的项目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公共环境,并对相关居民带来不利影响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将居民住宅,包括住宅楼的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或底层住宅改为商业用途的,作为其经营住所进行登记。所以如果你申请登记的经营场所在住宅楼或商住楼,我们不能予登记。
2、局长你好,我想向你反映个问题,现在社会上弄出国劳务的特别多,很多都是没有资质的,骗钱的,我有个亲戚五.一的时候交了1万多块钱,到现在也没出得去,这个问题你们工商局是不是得查一查?
答:这位听众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管理中也注意到了,而且近几年来对违法经营出国行为的监管也一直是我们执法工作的重点之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擅自经营境外就业中介服务的违法行为,劳动部门和工商部门都可以依据职权管辖,近年来,我们根据群众举报先后查处了10多起这类案件,但是因为这类案件隐蔽性强、取证比较难,再就是有部分群众对这类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对调查工作不配合或者不出问题很少举报等等原因,影响了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所以类似违法行为在包括我市以及其他很多地区,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到目前为止,我市在我局登记从事出国劳务中介经营或外派劳务服务的企业共有7家,其他从事出国劳务经营的,或者是挂靠在我市或者其他地区有资质的单位,或者就是自己通过关系从事经营,还有的根本就是以诈骗为目的的黑中介。在这里提醒这位听众还有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要委托办理出国打工手续,千万要审查一下对方有没有合法资格,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一定不要相信,要不然的话,后悔就来不及了。如果你发现有人可能违法经营出国劳务,希望你向我们举报,我们的举报电话是7552608、7552506,我们将严肃处理。
3、局长你好,最近几年我经常听说有买到不合格的化肥、种子,庄稼长得不好的事,对于这方面你们工商局都怎么样管的?如果使了不合格的化肥、农药,庄稼减产的话,我们该怎么办?
答:这位听众你好,对于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一直以来我局都高度重视,特别是近几年,按照业务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咱们荣成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严格的监管制度,规定所有的农资经营单位都必须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留样”制度,必须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证经营的商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强对农资市场的巡查力度,要求各个工商所的分管人员每个周必须对农资经营业户巡查2-3次以上,同时加强对农资商品监测,今年上半年我们又根据山东省工商局的规定,完成了对全市所有农资经营业户经销的各种农资的详细信息进行了微机的录入工作,保证了农民在买到不合格农资商品后,可以有针对性地追溯索赔。最近,国家工商总局还专门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我们将按照这个《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如果你购买或者使用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你可以向我局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我们将对你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我们的投诉电话是7560315,另外如果你发现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的线索,也可以向我们举报,我们将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我们的举报电话是12315或7552608。
4、我前些日子在商场购买一台电视机,当时这家商场正在搞促销活动,赠了我一个电锅,我拿回去以后,电锅不到10天就不好使了,我就去找商场,商家场的人说赠的东西法律规定不保修,我想问一下这类问题商场是不是该着负责?有没有法律规定赠的东西不用保修?
答:商场应该承担三包责任。从法律上来说,商场赠送赠品不是合同法中所说的无偿赠与,而是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为条件的,所以说只要是消费者按照商场要求购买商品,相应的购买合同就成立了。商场以奖励、赠与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赠品,是消费者购买合同的一部分,所以赠品也是商品,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仍然要承担相应的“三包”责任。现在商家购物附赠商品的促销活动越来越多,有的不法商乘机以赠品为理由不承担质量责任,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出现这种情况,做为消费者一定不要被不法经营者的所谓理由所蒙蔽,应该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和商家不能协商一不致,你可以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我们将会依法解决你所反映的问题。
5、局长你好,我想咨询个事,我的车原来是公司的,是个外资的,06年卖给我了,公司03就倒了,前几天我去审车,到你们工商局开证明,我拿着证明到威海车管所,车管所说这个公司是吊销的,不行,必须得是注销的,我到你们那里开注销的,你们的人说不能开,这个注销和吊销不一样嘛?你们能不能给我开个注销的证明?
答:这位听众你所说的问题,最近也经常有群众到我们这里来咨询,在这里我和你详细说一下。注销和吊销是不同的,是两回事,注销是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合同期满等原因,停止经营,清理完债权债务后,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工商部门批准进行注销登记,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来说是一种最严重的处罚,目前被吊销执照的企业绝大部分是因为没有按规定参加企业年检被吊销的。吊销在法律上来讲,企业的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并没有完全终止,只是不能开展经营活动,所以说被吊销执照的企业在一定方面仍然是存在的,所以车管所不能给你办理相关的手续。对于你说的这个公司,你应该督促他们到我们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这样我们才能给你出具有效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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