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渔业安全生产方面,我们做了哪些工作呢?
我们海洋与渔业局肩负着管理渔业安全生产的重要职能,而且渔业是一个高风险性的行业,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对促进渔业健康发展,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正值秋冬大风季节,是海损事故多发、易发时期。以往发生事故存在着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渔船不及时采取避风措施、抢风头风尾作业或者超抗风等级作业及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等主观因素造成的。为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广大渔民朋友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主要突出抓了“四个重点”:
第一,狠抓了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这个重点。我们抓住“秋季战役”及国庆节、全运会的有利时机,利用报刊、宣传栏、宣传车,悬挂横幅及安全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到渔港码头、渔企渔村渔民中,普及“防风、防雾、防碰撞”和防灾减灾基础知识,发放了《致渔民朋友的公开信》1000多份,全面提高渔民朋友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切实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狠抓了渔船民安全生产培训这个重点。海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很多都是船员思想松懈麻痹,防灾减灾意识淡薄,缺乏随机应变能力所造成的,对此,我们要求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无证出海作业的现象一经查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今年,我们利用伏季休渔的契机,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以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为重点的船东、职务船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渔业法律法规、渔船航行技能、渔船避碰规则、渔业安全生产须知、互救自救技能等六个方面知识,并实行无偿培训和结业证制度,同时,将培训与职务船员证件年审结合起来,凡不参加船东、职务船员培训班的,证件不予年审。今年共培训渔民近6000名,为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安全隐患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三,狠抓了渔业安全监管这个重点。首先,强化对个体渔船和养殖单位的监管。严把船舶检验关,重点检查渔船的通导、救生、消防、灯光信号等安全设备的配备和技术状况,检查船员的证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对船体不适航船只及通讯救生设备配备达不到安全生产规范的,实行限期整改。其次,做好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整治。严把渔船证件审批及渔民证书发放关、渔船修造质量关和渔民素质关,坚决取缔沙滩船厂、堵住“三无”渔船的源头。第三,加大事故重复发生部位的监督检查。陆上以加强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和偏远渔村停泊点的安全监管及防火为重点,恶劣天气要采取一律封港严禁出海的硬措施、硬规定;海上以防风、防碰撞和严防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载拖挂等违章作业为重点,依法查处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全面整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特别是实行了“三个强制措施”,即强制购买渔业保险、强制配齐救生设备、强制装载安全生产指挥系统终端设备如大马力渔船的AIS渔船避碰系统、小马力渔船的船用CDMA移动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广大渔民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使渔船安全率得到了有效保障。第四,充分发挥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的作用。针对沿海气候复杂多变,海上生产环境恶劣等特点,今年4月份我们在沿海各镇区全面推广了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第一时间为船东、渔民传递大风警报和天气预报信息,很好地提高了安全防范效果。
第四,狠抓了海上抢险救助这个重点。海上抢险救助是渔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挽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重要一环。我们救援中心高度重视海上抢险救助工作,每当海上有险情发生,就做到有险必出、有难必帮,不计代价、全力施救,中心人员不敢有一丝一毫的马虎松懈,在立即向上级报告、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的同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实施海上搜救行动。今年以来,先后出动渔政、渔监船7艘次,组织渔船30艘次,成功救助海上安全突发事故9起,救助本埠及外地渔船10艘次、渔民22人,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总之,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一定不负上级领导和广大渔民群众的重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开创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在此,我也真诚地希望广大渔民朋友能够深刻认识渔业生产的高风险性,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坚决遵守“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有关海域使用审批和海域使用金征收是怎样规定的?
我市海域面积大、涉海业户多,管好和使用好海域资源对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对打造荣成蓝色经济先行区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一)海域使用的审批程序:
海域申请使用、海域使用权变更等涉海用海活动,海域使用者应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用海申请,主管部门经受理、审查、审核后报由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审批程序是这样的:
①用海单位和个人应先提交用海申请(包括申请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用海项目名称、申请使用海域面积、申请海域用途及作业方式)。
主管部门受理后,组织人员到实地考察、勘界、面积测量。主要内容包括:该海域用海历史和现状,与相邻用海单位情况,有无用海纠纷,申请海域用途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要求,并绘制海籍草图,组织相邻单位在海籍表内指界盖章。
主管部门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审查、审核认为该用海项目符合《海域法》有关规定和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需要上级政府审批的,逐级转报上级人民政府。
②改变和严重改变海域属性的填海、围海、海上人工鱼礁等项目需要做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和环评报告的编写由有批准权限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资质的单位以招标形式确定,报告书完成后由有批准权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关于海域使用金的有关问题。征收海域使用金,《海域法》都有明确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有力保护和科学利用岸线等有限资源,今年9月份,威海市政府出台了《威海市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按照海域区位、资源、环境状况,以及不同类型用海活动对海域自然属性的影响程度和收益情况等,原则上通过海域资产评估确定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未经评估的,海域使用权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纳海域使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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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海 类 型 |
新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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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海、 填海 工程 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
一次性700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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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填海造地用海 |
一次性200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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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用海 |
一次性800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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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
一次性600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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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海桥梁、隧道用海 |
一次性75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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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构筑物用海 |
140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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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池、蓄水用海 |
30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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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海养殖用海 |
20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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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用海 |
经营性海水浴场用海 |
20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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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游乐场用海 |
80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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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电缆、管道及 工业用海 |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
30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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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式油气开采用海 |
300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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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岛式油气开采用海 |
600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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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 养殖 用海 |
海底底播增殖、护养用海 |
3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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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海底自然环境的增殖、养殖用海 |
30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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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海水养殖用海 |
2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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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网箱养殖用海 |
10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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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筏式养殖用海 |
2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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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航道、锚地等用海 |
8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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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排水口用海 |
30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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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砂等矿产开采用海 |
3000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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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用海 |
8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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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经营性用海 |
100元/亩/年 |
3、问:今年我局一直非常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闷,我局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
水产品质量安全关乎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我局一直把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部署落实,强化监管力度,促进了水产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今后,我局将继续以监督抽检为主要手段,实施全方位水产品质量监控,狠抓“四个环节”,实施“三个到位”,不断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四个环节”:一是许可证管理环节。建立完善生产许可制度,杜绝无证生产行为。二是生产监管环节。通过印制统一格式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和用药记录本,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和三项记录。三是投入品管理环节。通过扩大检测品种和范围,推行渔业投入品统一经营模式,规范水产养殖用药行为。四是市场准入环节。我局即将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出台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三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通过定期组织镇、企负责人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方位营造安全生产、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监管到位。重点做好水产品质量日常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监督抽查制度。日常生产监管,把生产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安全监督抽查,结合生产实际分阶段、分品种地进行抽查抽检。年内将按计划完成对全市水产品30个品种82个样品的抽检。三是执法到位。把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渔药库房和详细的进出台帐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监督抽检作为重点,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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