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在又到了手足口病的高发期,请你介绍一下手足口病以及我市今年的发病情况。
答:手足口病是一种常见多发传染病,多种肠道病毒都能引起发病,患者以婴幼儿为主,3岁及3岁以下婴幼儿最容易感染发病,成人也可感染,但是由于成人的免疫系统比较完善,一般不会发病,但可以携带病毒并能传染给儿童。手足口病传播途径较多,主要通过密切接触病人的粪便、疱疹液和呼吸道分泌物(如打喷嚏喷的飞沫等)及被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餐具、奶瓶、床上用品等而感染,全年均可发生,5—7月为高发期。得了手足口病一般症状较轻,大多数患者发病时,往往先出现发烧症状,手掌、脚掌及臀部出现斑丘疹和疱疹(疹子周围可发红),口腔粘膜出现疱疹或溃疡,疼痛明显。部分患者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和头疼等症状。绝大多数患者经7—10天可以自行痊愈,不会留下后遗症,皮肤上也不会留下疤痕,少数患者病情较重,可并发脑炎、脑膜炎、心肌炎、肺炎等,如不及时治疗可危及生命。
目前,我市的手足口病已到发病高峰期,今年发病的总体情况是,发病的时间较去年提前,春季发病率较低,主要与今年的倒春寒气候因素有关,进入夏季发病迅速增多,致病病毒以EV71型病毒为主。至6月下旬发病数已超过去年同期。现在绝大多数患儿已痊愈,少部分正在居家隔离治疗,个别病例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在威海市立医院治疗的几个重症病例已痊愈出院。
今年手足口病病例仍然主要分布于沿海乡镇与市区,与去年分布基本一致。除几个内陆乡镇外,大多数乡镇均有疫情发生,发病年龄主要分布在0-6岁年龄组,托幼儿童发病数远超过散居儿童,并有向小学扩散的趋势。
按照上级要求,市疾控中心已对大多数手足口病病例进行了个案调查,对每个疫点(包括幼托机构、患儿家庭)进行了调查处理和处置,对符合停园条件的12处幼儿园实施了停园、对31个符合停班的幼儿园实施了停班处理。深入病例所在托幼机构和家庭,督促托幼机构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指导居家隔离的家长做好患儿的病情观察及家庭消毒工作。托幼机构、学校也采取了每日进行晨午检,室内通风,物品消毒,发放手足口病防治宣传单,教育患儿家长及患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综合措施防范手足口病在托幼机构的流行。针对托幼机构发病较多的情况,近日,市卫生局、教育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疾控中心还专门召开了各乡镇防疫人员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会,布置了下阶段手足口病防控的工作任务,卫生局还将在电视台举办一期社会关注节目,由专业技术人员讲解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让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参与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进一步遏制手足口病疫情的扩散蔓延。
二、那么作为普通居民家庭应当怎么预防手足口病,一旦有孩子得了手足口病应当怎么办?
预防手足口病的关键是注意家庭及周围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的食物;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流行期间不带孩子到人群密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手足口病流行期,家长要每天晨起时检查孩子手心、脚心和口腔有没有异常,注意孩子体温的变化。如果家里有孩子得了手足口病,要及时带孩子到市级医疗机构就诊,注意不让生病的孩子接触其他儿童;孩子的唾液、痰液等分泌物要用卫生纸包好丢到垃圾箱,孩子的粪便要收集好、消毒后丢入厕所,不要随意丢弃,同时要消毒便盆;看护人接触孩子前、替换尿布后或处理孩子粪便后都要洗手;生病孩子的衣服、玩具、餐具、枕头被褥等要保持卫生,孩子的日常用具要消毒;要勤开窗通风,勤晒被褥。如果上幼儿园的小朋友得病,还应及早告诉老师,不要着急让孩子去幼儿园,要在家隔离治疗3个周才能入园,防止传染其他孩子。在家隔离治疗的,家长一定要密切注意孩子的健康状况,如果孩子出现以下症状,要及时将孩子送到医院诊治,防止转成重症。一是持续高热不退,二是精神差、呕吐、肢体无力、抽搐;三是呼吸、心率增快;四出冷汗、末梢循环不良。
如果家里有孩子得了手足口病,可采用以下方法消毒:奶嘴、奶瓶、餐具、毛巾等物品用50度以上的热水浸泡30分钟或者煮沸3分钟;污染的玩具、桌椅和衣物等使用含氯的消毒剂(如84消毒液或漂白粉)按使用说明每天擦洗、浸泡;孩子的痰、唾液和粪便、擦拭用纸等都最好倒入适量消毒剂,搅拌消毒后再丢入厕所。
三、问:我市是卫生部确定的首批消除疟疾试点市,请你介绍一下我市疟疾防治现状及下一步我们都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 疟疾是由疟原虫寄生于人体、经媒介按蚊传播、引起以周期性发冷、发热、出汗等症状和脾大、贫血等体征为特点的寄生虫病,它广泛流行于世界各地,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仍有92个国家和地区处于高度和中度流行,每年发病人数为1.5亿,死亡逾200万人。在我国, 疟疾主要流行于辽宁省南部以南除西北沙漠、干旱地区和青藏高原高海拔地区外广大地区。
多年来,我市的疟疾防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着病人治疗、高危人群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与小环境卫生整治、流动人口管理和既往病人休止期服药等方面通力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使全市疟疾发病一直处于低散发状态,这也是卫生部把我市确定为消除疟疾试点市的主要原因。据统计,自2007年以来,我市共发生疟疾现症病例9例,其中7例为实验室确诊病例,2例为临床试治有效病例,年平均发病率为0.04∕万。9例病人中,有8例为外地输入性病例,其中非洲务工归国人员和外省来荣务工人员各4例。我市疟疾发病季节性十分明显,发病时间主要集中在5-8月份。
为积累实现消除疟疾目标及应对输入性病例的经验,建立消除疟疾考核评估体系,以点带面推动全国消除疟疾工作,去年卫生部决定在河北、上海、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六省十二个县市启动消除疟疾试点工作,准备利用2年时间,在试点地区首先实现从控制疟疾到消除疟疾的证实工作。我市是卫生部确定的首批消除疟疾试点县市之一。中央财政将从资金方面、卫生部将从技术方面予以全力支持,这给我市消除疟疾带来了难得的契机,也给全市人民健康带来了福音。
做为消除疟疾试点县市,今明两年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发热病人血检,最大限度地发现疟疾病例。
二是完善疟疾疫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无疟疾病例漏报。
三是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确保疟疾病例及时发现和规范治疗。
四是对疫点进行规范化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五是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居民的疟疾防护意识。
六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防止疟疾病例输入和传播。
七是开展基线调查,便于考核效果和总结经验。
现在市政府已经成立了由卫生、财政、教育、宣传、出入境检验检疫、经贸、公安等部门参与的消除疟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消除疟疾工作技术指导小组。4月初,市政府举行了消除疟疾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卫生局邀请省、市上级专家对我市医疗单位专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对各医疗单位疟疾镜检工作进行了巡回指导。1-6月份,各医疗单位共完成发热病人血涂片镜检3458人份,送市疾控中心复检970人份,通过对发热病人的血涂片镜检,最大程度地保证了我市输入性疟疾的及时发现,从而杜绝了本地疟疾病例的发生。我们还自行设计印制了宣传画和宣传单等,通过“4.26”疟疾宣传日、乡镇防疫人员例会、报纸夹带邮寄等方式发放给市民,并通过市电视台、荣成时讯等媒体对试点工作和疟疾防治知识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5-6月份,我们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消除疟疾现状开展了基线调查,包括各观察点的基本情况调查、居民感染疟疾情况入户调查、小学生感染疟疾情况调查、人群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情况调查、媒介种类与密度监测等。本次基线调查,为我们更好地开展消除疟疾试点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由于疟疾是通过蚊虫叮咬来传播,因此防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携手,在防控疟疾中,广大市民一是要提高防范意识,知道疟疾是通过蚊虫叮咬传播这个特点,熟悉疟疾发病后以发热为主要症状等知识。二是树立早诊早治意识,特别家中有到非洲、越南或云南、海南居留的人员,返回后应主动到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进行登记检查,一旦出现高热症状应马上就医就诊,主动向医生提供外出居留史;对于出现抽搐、昏迷症状的高热病人,不可忽视脑型疟疾的可能,要争分夺秒进行救治,以免错失诊断和抢救良机。三是日常生活中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夏秋多蚊季节,若居住在流动人口频繁活动的区域,要使用蚊帐、蚊香等防蚊设施,避免蚊虫叮咬。四是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房前屋后的蚊蝇孳生地,降低蚊虫密度,切断传播途径,预防疟疾传播。
四、问:前段时间媒体纷纷报导接种疫苗引发的事件,为何近年来类似事件这么多?
答:疫苗对于我们机体来说是一种外来物质,接种后 由于疫苗的生物学特性和人体的个体差异不同(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等),有少数接种者会发生不良反应,如局部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症状,或有发热、乏力等症状,绝大多数可自愈或仅需一般处理,不会引起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仅有很少部分人可能出现异常反应,但发生率极低。 异常反应它是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的,是不可避免的。发生的概率是很低的,近来疫苗事件增多,直接原因是疫苗接种数量和接种剂次的增加。接种疫苗出事的概率尽管非常低,但由于目前我国疫苗接种数量很大,就是被接种的人数很多,那么接种小概率事件导致的绝对数即出现反应的人数看起来就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了,而且这些所谓的反应里面并不都是异常反应,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偶合症。公众对此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偶合症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复发或加重)。偶合症的发生与疫苗本身无关。疫苗接种率越高、品种越多,发生的偶合率越大。因为偶合症多发生在接种的同时或稍后,因此最容易造成民众误解。比如说此次的学龄儿童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全市有5万儿童要同时接种1针麻疹疫苗,即使这5万名儿童不接种麻疹疫苗也会有许多的儿童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疾病,但接种后如出现不适,家长大多会认为是疫苗引起的。
五、问:既然接种疫苗是有风险的,那么为什么国家还要下那么大的力气推进计划免疫工作?
答: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远远小于不开展预防接种而造成的传染病传播的风险。预防接种工作是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也是各国预防控制传染病最主要的手段。通过预防接种,全球已经成功消灭了天花;迄今脊髓灰质炎(脊灰)的发病率下降了99%,包括中国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无脊灰野病毒传播的目标;全球因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和麻疹导致的发病、致残与死亡也显著下降,2003年就避免了200万因疫苗可预防疾病导致的死亡和60万乙肝相关死亡(肝硬化和肝癌)。
据卫生部报道:我国1978年开始实施免疫规划以来,通过普及儿童免疫,减少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等疾病发病3亿多人,减少死亡400万人。2000年我国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实施乙肝疫苗接种后,全国人群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从1992年的9.75%降至2006年的7.18%,5岁以下人群已降到1%以下,因接种疫苗减少乙肝病毒感染者3000多万人。乙脑、流脑等发病人数降至历史最低水平。2007年国家实施扩大免疫规划,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将甲肝、流脑、乙脑、麻腮风等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扩大到14种疫苗防15种疾病。在应对甲型H1N1流感过程中,接种疫苗成为重要的手段。
因此,我们一定要正确的对待预防接种,不能因极低的异常反应而抹杀了疫苗在控制传染病发生流行中的成效,前面我们讲到手足口的发病,如果有有效的疫苗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儿童发病,也不会有这么多的儿童因手足口而死亡了。
为了减少疫苗接种的反应发生率,我们也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加强疫苗管理、加强接种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规范接种程序,正确掌握接种禁忌证,建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等,对发生的反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六、问:儿童在预防接种前,家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如何加强与接种人员的沟通?
答:在预防接种过程中,家长的作用不容忽视。家长应带孩子到政府部门认定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进行预防接种,在接种前应向接种人员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便工作人员判断是否可以接种。如发现接种后出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咨询接种工作人员,必要时就医,以便得到及时正确处理。在接种疫苗之前,家长应特别注意孩子有无急性疾病、过敏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神经系统疾患等情形,并在接种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接种。例如,在新生儿接种疫苗前,家长需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对新生儿健康状况的问诊和一般健康检查,提供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包括出生时是否足月顺产、出生体重多少,新生儿出生评分情况,有无先天性出生缺陷,是否现患某种疾病等等,以便接种人员正确掌握疫苗接种的禁忌证,并决定是否接种疫苗,接种后也不要马上带孩子离开,而应当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没有反应方可离开。
七、问:哪些情况下儿童不适宜接种疫苗?
答: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儿童不适宜接种疫苗。
一是患有急性疾病的儿童: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正在发烧,特别是发热在37.6℃以上者,或同时伴有其它明显症状的儿童,应暂缓接种疫苗。孩子康复并经过一段时间调养后再接种疫苗。此外,如果孩子处于某种急性疾病的发病期或恢复期,或处于某种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均应推迟疫苗的接种,待孩子康复以后再接种疫苗。
二是属于过敏体质的儿童:个别儿童有过敏体质,容易被家长忽视,有过敏体质的儿童接种疫苗后可引起过敏反应,造成发生不良反应的后果。所谓过敏体质,是指儿童反复接触某种物质,容易发生机体过敏反应,出现相应症状,其中以过敏性皮疹最为常见。如果发现过去接种某种疫苗曾发生过敏反应,则应停止接种该种疫苗。
三是免疫功能不全的儿童:一般认为,儿童免疫功能不全,不仅预防接种后效果较健康人差,而且容易引起不良反应,特别是接种活疫苗时。比较严重的免疫功能不全包括免疫缺陷(例如无/低丙种球蛋白血症)、白血病、淋巴瘤、恶性肿瘤等等。如果儿童容易反复发生细菌或病毒感染,感染后常常伴有发热、皮疹及淋巴结肿大等症状,应怀疑存在免疫功能不全的可能性,接种疫苗时需特别小心。
四是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儿童:有神经系统疾患如患有癫痫、脑病、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或惊厥等疾病的人接种某些疫苗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确需接种疫苗时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接种。
八、问:带孩子接种时,常听接种门诊的大夫说一类疫苗、二类疫苗,请问疫苗是怎么分类的?一类疫苗与二类疫苗之间有什么区别?
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也就是常说的免费疫苗,是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公民必须按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包括:水痘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狂犬疫苗、普通流感疫苗(包括成人型和儿童型)、麻腮风三联疫苗、成人乙肝疫苗、出血热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等。
我们接种一类疫苗可以免费,二类疫苗就要交费了。我们的接种门诊均有疫苗的公示牌,详细地划分了疫苗的种类及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政策执行,免费的疫苗决不会收费的。二类疫苗虽然是自愿受种的疫苗但是也很重要,随着我们经济的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二类疫苗免费成为一类疫苗,需要我们家长负担的钱也会越来越少,这也是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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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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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免费时间 |
免费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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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疫苗(5微克) |
2005年5月1日 |
2005年5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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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介苗 |
2005年5月1日 |
2005年5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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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灰疫苗 |
2005年5月1日 |
2005年3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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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百白破疫苗 |
2005年5月1日 |
2005年2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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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破疫苗 |
2005年5月1日 |
1999年5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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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疫苗 |
2005年5月1日 |
2004年9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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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群流脑疫苗 |
2005年5月1日 |
2004年11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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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脑减毒活疫苗 |
2005年5月1日 |
2004年5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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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疫苗 (替代麻疹疫苗第1针次) |
2008年5月1日 |
2007年9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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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腮疫苗 (替代麻疹疫苗第2针次) |
2008年5月1日 |
2006年11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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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群流脑疫苗 (流脑疫苗第3、4针次) |
2008年5月1日 |
2005年5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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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替代第4针次吸附百白破疫苗) |
2008年5月1日 |
2006年11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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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替代第3针次吸附百白破疫苗) |
2009年5月1日 |
2008年12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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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替代第1、2针次吸附百白破疫苗) |
2010年5月1日 |
2010年2月1日后出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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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肝减毒活疫苗 |
2010年5月1日 |
2008年11月1日后出生儿童 |
九、问:孩子无论上学还是入托每年都要查验预防接种证?这是为什么?如果接种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预防接种证做为预防接种的凭证,反应的是儿童对哪种病毒、细菌具有抵抗力,查验接种证的目的也是为了查看每名儿童应该接种的疫苗是否接种齐了,是否对疫苗针对传染病有了抵抗力,如果该接种的没接种,要进行查漏补种,以预防相应的传染病在幼儿园或学校内的传染流行。每年升学,包括上幼儿园、大学、入伍、出国,现在都要查验接种证,因此,家长务必要仔细保管好接种证,接种证至少要保存到22周岁。如果接种证丢失了,要到孩子周岁以内接种疫苗的接种门诊补办,接种证虽然可以补,但是补的证上只有接种日期,接种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等其他信息就不详了,所以请家长一定要妥善保管。
十、问:什么是麻风病,我市现在有没有麻风病,麻风病真的象人们说的那么可怕吗?
麻风病是由麻风分枝杆菌引起的一种人类慢性传染病,曾经是危害人们身体健康比较严重的传染病,我市至今仍有近300人的麻风病患者。麻风病主要是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而造成畸残,主要表现为手、足及眼角膜保护性感觉丧失,脱眉和睫毛脱落,爪形指、垂腕等;另外还可有手足皲裂、伤口和足底溃疡,手足指趾缺失、角膜溃疡和足骨破坏等表现,严重的患者因此失去劳动能力。
麻风病的传播途径有三种:直接接触、间接接触、飞沫传播。未经治疗的麻风病人是主要的传染源,麻风病是高感染、低发病的疾病,也就是说95%以上的人群对麻风杆菌具有特异性免疫力,因此即使感染了麻风杆菌,也能将其杀死而不发病。只有极少数免疫力低下的人才会发病。
麻风病的临床表现主要有:浅色斑、红斑、丘疹、斑块、结节或弥漫性侵润等皮损,皮损或受累神经支配区有明确的浅感觉障碍(减退或丧失)或闭汗,周围浅神经粗大
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是预防麻风周围神经损害的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方法。如果有人怀疑自己的症状象麻风病,要及早到疾控中心或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千万不要讳疾忌医,以免贻误病情,失去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的机会。麻风病一般不致命,但它会损害神经而且是不可逆的。如果耽误了治疗会给自己留下终身的残疾!
麻风病并不象人们传说的那么可怕,麻风病和其它慢性病一样,完全能治好,并且是国家提供免费药物。现在使用的联合化疗药物,疗效更为显著,麻风病人只要服上一个星期的药,体内的细菌就可杀死95%以上,基本上就失去了传染性。只要坚持服药,少菌型麻风病人服药半年,多菌型病人服药两年就治愈了,就是一个健康的人。
因此,如果不是新发的麻风病人,他们是没有传染病性的,大家也不要害怕,不要歧视他们,尽可能的在生活上给予他们帮助,让他们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十一、问:经常与乙肝病毒携带者接触能传染上乙肝吗?
答:乙肝是最常见的一种传染病,现在医学科学已证实,其传播方式主要有母婴传播、血源性传播、医源性传播、性传播、日常生活接触传播。所谓母婴传播,主要是指携带乙肝病毒的孕妇,其体液在分娩过程中污染了新生儿受损的创面或在产褥期密切接触婴儿,例如嚼食后将食糜团喂给婴儿等所造成的传播,在我们国家母婴传播是第一位、也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血源性传播和医源性传播主要是由于输入了含有乙型肝炎病毒的血液和血制品、共用注射器、拔牙用具及其它创伤性医疗器消毒不严而造成传播。一些美容行为,比如说扎耳孔、纹身,这些用具如果没有进行消毒的话,也会造成传播;日常生活接触传播乙肝的可能性较小,通常只有当发生有体液交换的生活接触时,如共用剃须刀、牙刷等用品和接吻才有可能发生传播。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共同进餐传播的可能性很小,普通人和人之间的日常交往和接触,如共用办公用品、交换钱币、握手、拥抱等,一般是不会发生传播的。我国是乙型肝炎高流行区,近十分之一人群携带有乙肝病毒,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发生接触,为了防止感染上乙肝病毒,你可以接种乙肝疫苗进行预防。成人接种乙肝疫苗前需先进行血液化验检查,如果乙肝三系统检查均为阴性,转氨酶正常,可以进行乙肝疫苗接种,经过接种90%以上的人可以产生抗体,具有对乙型肝炎的抵抗力。
答:不一定,感染与发病是两个概念,感染指病毒进入体内并在体内复制,但未引起人体严重损害,在人体免疫系统作用下,中止复制并产生免疫反应可抵抗病毒的再次入侵,如果病毒进入太多和免疫系统功能不足以抗衡病毒,病毒在体内大量复制,引起严重病理反应就会患病。在现实生活中90%的人为 乙肝病毒感染者,10%的人为 乙肝病毒携带者或成为 乙肝病人。 乙肝病毒感染者中大部分只能查到核心抗体很少能查到表面抗体。在学龄前儿童期被 乙肝病毒感染,表面抗原携带者比7岁以上人群感染后的表面抗原携带者高4.5倍。儿童,尤其是学龄前儿童是 乙肝疫苗的主要保护对象,儿童满8周岁,免疫系统渐趋成熟,此时感染 乙肝病毒成为 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可能性只有5%,如果他们在新生儿期免疫,感染后成为携带者的可能性更低。
十三、问:为什么新生儿一定要普种乙型肝炎疫苗?真实意义在哪里?
答:新生儿是一个刚刚加入人群的新群体,这个群体正在发育,自身免疫系统尚未成熟,对外界的抵抗力很弱。对能够致病的细菌、微生物的抵抗力极弱,全靠在母体里得到的一点抗体进行抵抗,出生后,对外界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自身没有主动抵抗能力,很容易得病,以乙型 肝炎病毒为例,如果新生儿期被感染,感染后几乎100%成为 乙肝病毒无症状携带者,所以新生儿期打 乙肝疫苗绝不是仅仅为了预防8%的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母亲在围产期的母婴传播,而是为了新一代孩子一生中不受乙型 肝炎病毒的危害。母亲们一定要明白这一点,要明白政府的苦心、爱心。这就是为什么所有新生儿要进行 乙肝疫苗免疫的道理了。现在人们把新生儿 乙肝疫苗免疫的注意力都放在 乙肝病毒携带者产妇的母婴传播上,这不是错的,但很片面。新生儿 乙肝疫苗免疫绝不是仅限于阻断母婴围产期传播,因为表面抗原阳性的母亲在人群中只占8%,92%的孩子出生于健康母亲,孩子们感染 乙肝病毒的比重,生活中的危险因素大于母婴传播因素,如医源性传播,婴儿到一周岁时,从母体中获得的抗体开始耗去,患病入医院治疗的机会增加,血源性传播的机会增加。 1980、1992两次全国 肝炎流行病学调查都证明我国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通常在2-4岁儿童达到人群高峰,75%乙肝表面抗原阳转者发生在5岁以下儿童。因此做好新生儿免疫最重要,有资料显示如果及时全程免疫率能达到90%以上,就可使新生儿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下降至0.5%以下。
十四、问:有听众咨询,在市区居住的孩子,有的离疾控中心接种门诊比较近,为什么不能到疾控中心接种门诊接种,而要到中医院门诊接种?
答:预防接种门诊实行的是属地化管理,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适龄儿童的接种。市区的接种任务由市中医接种门诊和市疾控中心接种门诊负责,中医院既是一个市级单位,也负责着崖头街道办事处区域内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任务,适龄儿童的接种安排也和划片上学一样,是划片管理的。因此,请广大市民谅解,疾控中心接种门诊只有一定的服务能力,属于市直单位的才能在疾控中心接种门诊接种,如果都到疾控中心接种,肯定会造成接种现场拥挤,不能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属于崖头街道的还是要到中医院接种,现在我省实行的仍是接种证接种,还未实行IC卡接种,因此接种资料不能共享,如果不按属地接种,容易造成接种资料记录不全,出现强化免疫或应急接种无法通知等情况。况且中院接种门诊是省级示范门诊,不管是设施上,还是接种人员,都是一流的,因此请各位家长配合,按接种门诊的安排进行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