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职能
  • 办公地点:山东省荣成市伟德大道东首
  • 电子邮箱:rc7563000@163.com
  • 办公时间:8:30—11:30,下午1:30—5:30
  • 联系电话:0631-7563000
  • 机关简介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版权、广播影视、文物保护与博物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康养旅游产业、精品旅游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有关工作。

(八)制定全市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广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动旅游品牌体系建设。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工作。加强全市文化、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

(九)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安全、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重点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省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高技能人才评选培养工程。组织指导系统及行业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质量和发行,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电影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电影事业、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电影活动。

(十三)组织实施广播影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全市广播影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市电影、电视剧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十四)负责管理、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与保护。负责全市博物馆的设立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出境、宣传等工作,协调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十五)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场所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主办、承办的各类图书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书市等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对旅行社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检查旅行社及职责范围内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落实有关安全制度措施情况。指导旅游安全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本行业本领域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参与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组织策划、论证产业发展项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引智)计划,组织宣传推介相关产业政策和地方投资环境。牵头组织产业对接活动,参与具体产业项目的策划、联络、跟踪与服务。

(十七)负责本部门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 “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简政放权、创新行业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交流和传播,稳步提升城市旅游品牌形象和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

(二十)关于行政许可职责分工。有关行政许可及其关联事项划转后,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划转事项的集中审批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