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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上级驻荣有关单位:
《“向市民承诺、为市民办事、请市民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荣成市委办公室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15日
“向市民承诺、为市民办事、请市民监督”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直部门和上级驻荣单位中广泛开展“向市民承诺、为市民办事、请市民监督”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发展、转方式、保民生、办实事”为主题,推动部门公开工作目标,落实责任措施,接受社会监督评议,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行政效能提速,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打造城乡一体化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先行区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向市民承诺、为市民办事、请市民监督”活动,力求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大力倡导办实事、求实效的务实作风,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遵章守纪、依法行政的自律意识,提高社会满意度。
二是民生事业进一步改善。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部门工作的始终,立足各自职能,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着力办好一批得民心、顺民意的实事,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面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创优行政服务环境,树立为民务实、干事创业的工作导向,凝聚起全市上下参与发展、支持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方法步骤
(一)活动范围:79个市直部门和11个上级驻荣单位(名单附后)。
(二)活动形式:
1、承诺目标。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研究制订2010年业务工作目标。市行政效能监察室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期分批在市电视台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并将承诺事项在广播、报纸、网络等市级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2、督导检查。在市行政效能监察室设立专线电话(7561828),接受市民对各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投诉。对市民投诉,市行政效能监察室牵头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3、年终考核。市督查考核办和国家统计局荣成调查队负责组织社会问卷测评及抽样调查工作,市行政效能监察室负责考核行政效能投诉及处理情况,计算出各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得分,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统一考核。
(三)承诺要求:各部门、单位承诺的业务工作目标,要集中体现在促发展、转方式、保民生、办实事等方面,细化到具体工作项目上,明确措施和完成时限。除业务工作外,对执行禁酒令、提高行政效能等转变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也要公开承诺;有包扶村、学校的单位,需要明确帮扶的重点工作事项。要向社会公开预期达到的效果和群众受益程度,便于广大市民了解和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里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调度全市“向市民承诺、为市民办事、请市民监督”工作的开展。各成员单位要分工负责,协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对承诺的工作目标要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承诺事项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组织策划好专题栏目,跟踪报道各部门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效果好、速度快、满意度高的单位要广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公开曝光,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考核,确保实效。市纪委、监察局、考核办要研究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向市民承诺、为市民办事、请市民监督”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附件:
1、“向市民承诺、为市民办事、请市民监督”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参加活动单位名单
“向市民承诺、为市民办事、请市民监督”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红玉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兴民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焕孟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张毅谦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熙军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玉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于树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春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波 市督查考核办主任
梁宝洪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刘彩珍 国家统计局荣成调查队队长
周广金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玉丽 市新闻中心主任
刘为民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张毅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参加活动单位名单
市直部门(79个)
上级驻荣单位(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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