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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信息产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络规划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总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
三、统筹规划全市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门通信网络的建设,并进行行业管理。
四、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与标准以及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五、依法对全市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监督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国家和用户利益;制定有关网络之间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规划并监督执行。
六、负责组织市内党政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及与上级党政专用网的互联互通工作。
七、根据国家、省信息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植全市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防止重复建设。
八、推进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九、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业主推荐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信息产业局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信息化推进科、电子信息产品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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