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威海市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1批次餐饮具不合格,荣成市荣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筷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上述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荣成市荣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No.NPC2026CF-0703118),并进行现场检查,依法责令经营者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工作,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上交本局。截至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时,该批次自消毒餐具已使用完毕没有剩余,未发现社会危害后果。
(二)处置情况
荣成市荣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清洗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文号为荣市监当罚〔2026〕141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荣成市荣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主动进行了原因排查,并提交了整改报告。不合格原因初步分析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已经清洗消毒的餐具直接放在暴露的空气中,在消费者使用时和空气中造成了交叉污染所导致的。为此,荣成市荣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对所有餐具用流动的水进行反复冲洗后放入洗碗机再次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后放入密封的筷筒中,确保餐具合格。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