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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线回答问题

问:孙教导员,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一支综合性的行政执法队伍,请您将相关情况及职责给听众朋友介绍一下。答:2017年8月,以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基础,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负责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行使城市管理、规划、环保等6个方面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

访谈时间:2026年6月30日

主题嘉宾: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 孙华强

访谈内容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线回答问题

问:孙教导员,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一支综合性的行政执法队伍,请您将相关情况及职责给听众朋友介绍一下。

答:2017年8月,以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基础,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负责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行使城市管理、规划、环保等6个方面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

具体职责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威海市、荣成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统一调度、组织协调全市性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三)负责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在城镇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设置和有偿使用的户外广告空间资源的安全监督管理;督导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城乡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管理、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问:孙教导员,便民摊点的“便民性”与市容管理的“规范性”如何平衡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请您介绍一下综合执法局对于便民摊点群的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们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规范有序、长效管理”的原则,设置了60处便民摊点群,其中崖头中心城区38个,好运角旅游度假区8个,石岛管理区14个,引导经营业户和近郊农民进入摊点群规范经营,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努力实现城市秩序与设摊经营活动的“良性平衡”,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便民摊点群的管理遵循以下要求:

(一)经营以时令性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及预包装食品为主,严禁烧烤等食品加工类摊点入市经营,且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划定范围)、时间内经营,做到便民、规范、有序。 

(二)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保持摊位及周边卫生整洁,做到摊撤地净,不乱扔垃圾杂物、不乱倒污水、不乱扯乱挂、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损坏周边公共设施等。 

(三)经营者要服从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属地社区及市场管理公司的管理,车辆规范停放在周边停车区域内,严禁停放在经营区域内,不得妨碍交通,属地综合执法中队将进行常态化管理,督促经营者规范有序经营。 

(四)便民摊点群需根据城市管理实际适时调整,请经营者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五)以上规定请自觉遵守,大家共同维护城市良好运行秩序,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设置便民摊点群,既是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人民城市理念,让精致城市建设成果更好惠及全体市民的需要,便民摊点群具体位置我们已在“中国荣成”公众号上进行了发布,请广大市民对摊点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不断提升管理效能,优化服务水平。


问:孙教导员,很多商户都关心店外促销和临时外摆经营的问题,既想借活动聚人气,又担心违规受罚。请问综合执法局在支持商户开展店外促销活动方面,有哪些便民政策和具体管理要求?

答:为支持商户经济发展、满足促销需求,同时维护好城市市容秩序,在确保消防安全、通行顺畅和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允许商户在门前适当区域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构筑物或设施。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这类临时性活动需要征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为了方便群众,我们大幅简化了审批流程——对临时设置的拱门、气柱、道旗、遮阳伞等商业促销设施,实行备案制,商户无需到行政审批局办理审批手续,只需到我们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即可。

具体办理条件和要求如下:

第一,备案条件和时限。申请人需拥有场地使用权,申请理由为公益宣传、开业庆典或商品促销。设置的设施包括拱门、展台、展棚、展示牌等,规格尺寸要适当,现场摆放要合理,不得影响街道通行秩序。商业促销类备案单期一般为3至7天,如有特殊需求,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但累计不超过2个期次,也就是最长不超过14天。申请人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商业促销效果图或现场照片,到我局执法管理一科办理即可。

第二,对烧烤类餐饮店的外摆经营,我们有更细化的管理标准。为支持夏日夜间经济发展,我们允许烧烤类餐饮店在店前紧邻的空闲区域或自有场地内规范摆桌经营,但食品加工制作必须在室内加工间完成,严禁露天炒、烤等产生油烟的行为。外摆经营实行“五规范、一承诺”制度:一是经营时间规范,原则上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每日17:30至22:00(非居民区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二是经营设施规范,配备餐厨泔水收集容器,每桌至少配备一个垃圾收集容器,严禁私搭固定棚架,经营设施须可移动,经营结束后桌椅一律进店,白天不得乱堆乱放;三是环境卫生规范,实行卫生责任制,每日清刷场地,经营结束后人走地净,严禁向雨水箅子倾倒泔水垃圾;四是安全环保规范,严禁使用散煤、炭火,规范用火用电用气,杜绝油烟污染;五是守法文明经营规范,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劝导消费者文明用餐,避免噪音扰民和不文明行为。以上外摆经营同样实行承诺备案制,经营者需提前到我局执法管理一科填写申请表,经辖区中队核查通过后方可开展。

第三,我们特别强调底线红线 所有店外促销和外摆经营,必须严格做到不占用城市道路、盲道、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消防通道、公园广场和绿地,也不能紧挨居民集中居住区。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我们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我们呼吁广大商户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规经营、文明经营,共同维护城市的良好秩序和宜居环境。我们也欢迎市民朋友积极监督,发现问题可随时向我们反馈,我们会第一时间核查处置。


问:孙教导员,您刚刚提到烧烤类餐饮店的外摆经营问题,夏季是露天烧烤违规行为高发时段,请问综合执法局如何开展露天烧烤管控工作?

答:对于露天烧烤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问题的治理,我们一直坚持“疏堵结合”的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在“疏”的方面,我们借鉴外地治理经验,立足文旅业态培育、夜间经济提质、群众就业保障、市容环境提升、民生诉求减量等核心工作,通过实地调研东城市场、楚家大集、海鲜市场、老利群市场等重点区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崖头东城市场设置1处夜间烧烤流动摊贩集中规范经营点,结合行业经营特点,将集中经营时段暂定为每年5月至9月,覆盖烧烤经营旺季。针对夏季流动摊贩较多的情况,执法人员主动与摊贩沟通,劝导烧烤、炸甩类流动摊贩到东城市场、楚家大集等市场集中规范经营,要求所有入驻摊贩须配备具备国家环保认证的高效油烟净化设备,严格落实炉具与净化设备同步启停、全程开启运行的管控标准,或协助摊贩寻找合适门店,从源头化解占道经营矛盾。目前东城区市场有2家烧烤摊、楚家夜市有6家摊贩入驻经营,其余24家摊贩另择址经营。在“堵”的方面,自5月中旬起,对流动烧烤、炸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对流动烧烤是坚决严禁;对炸甩只允许在断头路等不影响通行的区域经营,要求摊贩铺设油毡做好周边卫生保洁。累计联合公安中队开展夜间执法9次,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暂扣作业工具3套、下达整改通知8份,清理其他违规摊点73个。


问:孙教导员,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是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市容品质的重要窗口。请问我们在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规范设置和日常管理方面,制定了哪些标准要求、采取了哪些管理举措?

答:为持续规范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设置秩序、提升城市市容精细化管理水平,我们坚持分类管控、全程监管、服务前置的工作思路,对大型户外广告、商户的门头牌匾实行差异化、规范化管理,明确设置标准和管理要求,全面提升城市立面环境品质。

一是大型户外广告规范化审批管理,2024年12月,我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规范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事项的通知》,清晰界定大型户外广告认定标准,明确单边大于等于4米或面积大于等于1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为大型户外广告,此类广告设置前必须到市审批局办理正规审批手续。广告设置必须严格按照许可的位置、规格、材质、效果图等要求施工,严禁私自变更,如需调整改造必须重新报批。针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违规广告,我们将依据《威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责令当事人整改、限期拆除或补办手续;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我们明确要求所有合规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每年必须开展专业安全鉴定,发现老化、松动、破损等安全隐患,立即落实修复加固或拆除处理,从源头守住安全底线。

二是在门头牌匾方面,目前我们主要采取事前指导、事中监管、事后纠治的方式进行监管服务,在此我主要说一下事前指导方面,如果有需要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的群众,我们鼓励大家提前进行报备,方便我们提前给予指导服务,避免商户在不了解政策要求的情况下自行设置,导致违规的情况。对于我们日常巡查发现的分散商户需更改门头牌匾或者主动前来咨询的,我们会及时给予指导服务,前往现场进行查看,告知设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等,确保广告牌设置规范、美观。对于新建投用的商圈和街区我们会主动协调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前介入服务,讲解设置技术规范、标准等,鼓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前规划,统一设置标准,打造既统一风格又具有个性化的特色街区。

希望大家能够积极了解相关的标准要求,规范设置广告招牌,避免违规设置,让户外广告更规范更美观,凸显我市城市品质,全面提升我市户外广告设置水平。


问:孙教导员,除了规范设置管理,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的安全管护也关系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请问近年来,我们在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的安全防护、隐患排查方面开展了哪些重点工作?

答: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安全是城市安全生产和精细化管理的重点内容,老旧破损、固定不牢、设施老化等问题,极易引发高空坠落安全事故,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一直以来,我们常态化抓实日常巡查管控工作,建立日常网格化巡查、恶劣天气专项巡查相结合的长效巡查机制。执法人员常态化对沿街门头牌匾、户外广告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有无破损、松动脱落等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针对春夏大风、汛期降雨等特殊天气,我们提前开展专项巡查,督促商户做好自查防护,最大限度降低高空坠落安全风险。今年,我们在传统粗放式肉眼排查的基础上,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对观海路、伟德路、汽车站周边的254处门头牌匾进行了统一安全检测,后续我们会逐步对其他路段的门头牌匾开展安全检测,排除安全隐患。

在此呼吁所有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产权人、经营管理人,切实扛起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广告招牌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和安全自查,及时更换老旧破损部件、加固松动点位,规范设施日常管护流程,遇到极端天气主动做好防护、排查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存在松动、破损、坠落风险等安全隐患,及时向我们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到场核查、快速处置,督促整改隐患,全力守护城市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